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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qax_bgs/2023-00049 时间:2020-11-17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兴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6号建议的答复


郑林、何萍、李录荣代表:
  你们在县第十八届人代会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解决兴丰镇安全饮水工程水费网络化缴费问题”(第6号)的建议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并对你们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梳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兴丰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位于上陈村上河地,涉及王尹镇的3个村、兴丰镇的22个村和云山镇的5个村、中山镇的4个村共34个行政村,可解决129个自然村10960户51000人及36所中小学6710名师生的饮水困难。该工程于2013年底完成供水,目前供水正常。2020年6月接到你们的建议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联系县水利部门,在县水利部门的同意下,协助兴丰水站对全镇22村设置了水费缴纳自助终端,自助终端设立在各村委会,实现了水费缴纳网络化全覆盖,切实解决了群众生活便利。
  感谢各位代表对我镇关于解决兴丰镇安全饮水工程水费网络化缴费关心和关注。 


兴丰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