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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机构: 索引号:1605597745045110 时间:2020-11-17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秦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号建议的答复


任钧瑞、孙春桂、何增祥、张银祥4位代表:
  你们提出:“关于建立凤山景区万亩生态森林公园专业管护队伍的建议”(第1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凤山景区万亩生态森林公园建设从2017年春季开始,是秦安县委、县政府用“大景区”的标准进行高起点定位,用“大旅游”的思路进行高标准实施,用“大扶贫”的手笔进行高效率推进的全县生态造林示范工程。该工程区域涉及兴国镇及刘坪镇的9个村,至目前,该工程累计栽植绿化苗木41种210万余株,区域面积扩大到1.1万亩。收到建议后,我局立即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并对凤山景区万亩生态森林公园的管护情况进行了分析,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明确管护责任。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兴国镇确定了4名专职护林人员,实行轮班制,落实了管护报酬,明确管护责任,进行日常巡逻管护。
  二是扩大管护队伍。为扩大护林员队伍实现贫困人口脱贫,我县在现有专职护林员155人的基础上,自2016年以来共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105人,其中,刘坪镇有专职护林员7人,生态护林员44人;兴国镇有专职护林员11人,生态护林员53人,主要负责管护各镇辖区内风山景区林木管护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为调动护林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我局适当的增加了护林队员野外交通、电话报告费用和人身保险等补助标准划定了管护责任区,并与护林员签订了管护合同,靠实了管护责任。


秦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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