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蔡永强、潘志刚、靳蕾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修建云山中学门口崖体护坡的建议(第44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云山中学一段崖体,我局在日常地质灾害排查中发现该段崖体的危险性,已委托地勘单位核工业天水工程勘察院进行了现场踏勘,目前正组织材料申报项目,待项目通过省市专家踏勘、审核、入库备案、批复立项后才能下发资金并进行后期治理。
感谢你们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
秦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