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答复
赵志林、闫春瑞、王旭升代表:
你们提出“关于对陇城镇南小河镇区大桥和街亭大道进行改造提升”的建议(第3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陇城镇南小河镇区大桥和街亭大道位于S221线泾源(宁夏)至石槽沟(甘陕界)公路秦安县莲花镇至张家川县城段,该公路是我县通往张川县的县际出口公路,目前为四级公路,由于建设年限长,道路通行能力不尽人意,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有公路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量需求。为此,我局已将该项目列入到“十四五”建设规划,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待计划下达后组织实施。
感谢你们对我县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秦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