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
郭小强、陈秦生、靳小周等3位代表:
十分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叶堡镇水源地保护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第18号)收悉,结合叶堡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秦安县叶堡镇及叶堡水源地基本情况
叶堡镇位于秦安县中部,距县城北10公里处。葫芦河和显亲河在牌楼村东交汇,形成叶堡盆地,水资源丰富,是秦安县城的供水水源地。全镇共有25个行政村,38519人,川区的叶堡、侯滩、何坪、金城等8村人口相对集中,人口占全镇一半。中心镇区以叶堡村为中心,辐射川区8村,中心镇区有三中、小学、卫生院等乡属单位。交通便利,310国道、靖天公路、叶莲公路均通过叶堡镇,镇区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等发达。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是我县的个体加工(手工粉条加工)重镇,川道区内有60多家以洋芋为原料手工加工粉条的企业或个体户,随着叶堡水源地的建成,在2006—2008年全部关闭,部分业主转产。
秦安县叶堡水源地位于叶堡镇川道区,为地下水型水源地,2003年经水文地质勘查、可行性研究论证后,2005年建成投入使用,设计总出水量9600m3/d,现有机井8眼(7供1备),井径300mm,井间距300m。2012年编制了《秦安县叶家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技术报告》,经省政府(甘政函〔2012〕158号文件)批复,划定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未划分水源地准保护区,保护区面积10.29km2(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2.38km2,二级保护区面积7.91km2)。叶堡镇中心镇区及候滩村、叶堡村、何坪村、牌楼村、金城村、庞宋村等6村农户均划入二级保护区,常住人口约17000人。
二、叶堡水源地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环环监〔2018〕25号)、《关于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甘环发〔2018〕43号)和《天水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由我局牵头积极组织叶堡水源地环境问题治理及项目实施工作,具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认真调查,开展问题评估,提出科学合理治理措施。一是委托甘肃省环境科学技术研究院对叶堡水源地环境问题进行调查并编制了《秦安县叶家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组织省、市、县相关专家进行了评审和修改完善,对水源地环境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较为科学治理措施。二是完成叶堡水源地矢量信息的勘测和绘制工作,报市环境保护局审核通过。三是制定了《秦安县叶家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方案》(县委办发〔2019〕7号)和《秦安县叶堡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秦政办发〔2019〕24号),明确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对水源地环境问题进行治理。
(二)细化整改方案,集中开展治理工作。一是组织人员对水源地内所有生产生活活动进行排查(包括:餐饮、住宿、理发、修理、洗车、个体加工、仓贮、农资销售、百货店、个体经营户、学校、行政事业单位、行政村、电焊铺、物料堆场、废品收购点、养殖户、生活污水排放口等),二是梳理出存在排放污染物或对水源安全存在潜在威胁的餐饮住宿业、洗车业、养殖业、个体加工业、废品收购业、砂石料堆场、生活污水排放口进行重点整治,按照《秦安县叶堡水源地环境问题治理方案》(秦政办发〔2019〕24号),明确相关部门和叶堡镇的工作分工,提出了具体的治理措施,抽调14个单位50多名干部进行集中整治。
(三)加强督查指导和工作调度。一是县委县政府每天轮流督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对治理过程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现场批评,多次召开现场会,推进治理工作进度和解决治理工作中的问题。二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到现场督查治理工作,解决治理过程中的困难问题,特别是县委主要领导亲自督查胡彦宏砂石料销售点的清理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同类问题的迅速解决。三是每周对治理工作进行一次全方位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
(四)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对52家餐饮住宿服务业完成治理,规模较大的6家,排放口全部封堵,污水经化粪池收集;规模较小的46家,购置污水收集桶对污水进行收集;污水收集后由县住建局负责清运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二是在前期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对保护区内剩余13家洗车行全部进行取缔,洗车设备全部拆除。三是27家摩托车汽车电焊修理店,对店铺条件“脏乱差”的3家已取缔,其它24户正在按照治理方案进行治理。对原有7家企业(个体加工户),已取缔或搬迁3户,正在停产拆除1户,已查封1户,责令停产1户,对部分设备查封(可能存在产污设备查封,对不排污的精准扶贫车间未查封)1户。四是督促3户废品收购户对废旧物资进行清理(全部完成),8户物料堆存场物料进行清理,砂厂料堆存场5户(已清理完成1户,正在清理2户,正在找场地准备清理2户),白炭销售点3户(已清理完成2户,查封1户)。五是建设5个生活污水收集池,主要对叶堡镇中心镇区生活污水进行收集,统一清运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叶堡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项目已委托测绘单位完成地形图测绘工作,完成项目初步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正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工作同时开展。六是对一级保护区内1户已关闭养殖户养殖圈舍进行拆除;督促1户散养羊户对将羊出售,圈舍进行拆除;搬迁养殖户1户;关闭并拆除1户屠宰户。七是完成3条公路穿越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问题治理工作,建设应急池、防撞护栏和导流槽等防护设施,设立交通警示提示标志标识牌,对重点路段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设立测速站点1处。在一级保护区人类活动频繁区域建设防护网4000多米。八是完成二级保护区内牌楼加油站防渗(双层罐)漏改造工作,并于2018年通过市发改委验收。九是对二级保护区内7户冷库加强了日常监管,排除环境安全隐患。
(五)对叶堡水源保护区进行调整划分。为做好叶堡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环环监〔2018〕25号)要求,我局组织并委托有关单位对叶堡水源区进行调整,调整划分技术报告已通过省政府批复。调整后水源保护区总面积9.156km2,较之前减少1.134km2。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0.821km2,较之前减少1.559km2。二级保护区面积8.335km2,较之前增加0.425km2。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叶堡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后,县政府立即召开会议,安排了下一步治理工作。一是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完成水源保护区矢量信息的制作,并送市生态环境局审核。二是县住建局、自来水公司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规范》(HJ/433-2008)要求,完成界碑、边界标识牌、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等标识设置工作。三是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在年底前完成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工作。四是县交通运输局要对保护区调整划分前建设的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等设施完成调整和维护。五是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农业农村局、工业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要加强行政许可管理,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一级保护区内除与供水设施相关项目外,严禁实施任何行政许可或建设项目审批,二级保护区内严禁对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实施行政许可或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