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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镇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机构: 索引号:1605688689340114 时间:2020-11-18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莲花镇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61号建议的答复



冯胜利、伏自来代表:
  在秦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您二位提出的“内容是加大对莲花镇域综合治理”的建议(第61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乡镇机构改革,我镇按照《秦安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成立了镇综合执法队伍,配备镇综合执法队长、副队长各1名。进一步充实镇环卫队伍,成立了莲花镇环卫所,配置了垃圾清运车辆等器材,负责镇区环境卫生的日常清扫、清运。开展综合治理4次,共清除各类积存垃圾420余方,疏通边沟渠45公里,清理粪土堆、柴草堆、房前屋后垃圾堆80余处。
  最后,感谢二位代表对莲花镇的关心和支持。


莲花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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