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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卫函字〔2021〕45号】 秦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秦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5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机构: 索引号:1643271031889423 时间:2021-07-16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秦安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秦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5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尊敬的郑林、刘彩虹、李自新等三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兴丰镇卫生院门诊楼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镇、村两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按照“补短板、强弱项、提效能、强服务”的基本原则,积极推进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至目前,全县村卫生室建设全部达标;下一步,将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逐步解决的总要求,对硬件建设相对薄弱的镇卫生院进行建设,根据现有房屋的实际情况,主要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局部改建等方式进行建设。兴丰镇卫生院门诊楼始建于1999年,建筑面积650平方米,设置有药房、收费室、化验室等职能科室,由于建筑面积小,建设年代较久,设计不规范等,一定程度上制约科室职能的发挥,对全院的业务发展也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县卫健局已将兴丰镇卫生院门诊楼列为重点建设项目,从2017年起,中央预算内资金不再向镇、村两级医疗机构基建投资,卫生院无力自身建设,我局正协调发改、财政等部门,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同时,也建议政府纳入乡村振兴整体规划中,予以建设,争取早日建成投用,给群众一个舒适、安逸的就医环境,更好的服务于广大群众。
  
  最后,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关心。
  

  秦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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