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2023年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帮扶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扶贫(帮扶)项目资产规范化管理的通知》、甘肃省乡村振兴局、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颁证移交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甘乡振局发〔2022〕153号)、《秦安县年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全县2023年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确权登记范围
2023年全县使用中央和省市县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等投入形成的帮扶项目资产所有权进行确权登记。
二、确权登记类型和内容
本次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分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3种类型,其中:经营性资产确权登记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项目固定资产及权益性资产,主要包括农林牧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经营性基础设施;公益性资产确权登记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饮水、环卫公厕、其他,教育设施、卫生设施、文化设施、体育设施、电商服务设施、其他等方面的资产;到户类资产确权登记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帮助贫困户发展所形成的归农户所有的不动产。
三、确权登记时间
本次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5日结束。
四、确权登记组织实施
本次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程序为:通告、调查、审核、公告、登簿、颁证。县政府成立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资产管理部门开展实地调查、登记内容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指定场所进行公告。公告期内,相关权利人对登记事项提出异议的,资产管理部门应对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依法登簿并由县政府向帮扶项目资产所有权人(代表行使主体、代理行使主体)颁发《秦安县2023年帮扶项目资产所有权告知书》。
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果业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畜牧中心、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残联、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妇联等行业部门及相关镇作为承担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的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和属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登记管辖,承担各自2023年所实施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任务。
五、其他事项
本次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不向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登记费用。
秦安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