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扭转我省在全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中特色不鲜明、亮点不突出,执法案例报送率低且质量不高的局面,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和应急管理部工作要求,特制定我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争先进位”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统筹当前和长远,以“三抓三促”行动和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为抓手,着力完善体系、预防为主、专项整治、提升能力,突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高质量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争先进位’行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开局起步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按照省市县三级执法管理权限,分类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执法。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矿山、危化品、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执法力量建设,加强技术检查力量,解决执法队伍人少质弱的问题。要做到执法对象精准、执法事项聚焦、执法方式科学、执法处罚规范,将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和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风险管控措施落实纳入执法重点内容,对企业实施差异化精准执法。要强化危险场所动火作业、违规使用存放危险化学品、外委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大型检维修等危险作业执法检查,加大重大事故隐患、生产作业现场隐患问题查处力度。对违法行为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以及同一违法行为反复出现的,要依法严肃查处、从重处罚。
(二)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省应急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若干措施》和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相关要求,制定印发《甘肃省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规范(试行)》,明确全省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按照标准人员配置、标准标志标识、标准功能布局、标准制度建设、标准系统应用“五标准”要求,利用3年时间,到2025年底,全面实现执法队伍标准化对标达标。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要求,高质量、高效率、高标准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
(三)推动执法专业支撑力量建设。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深入推进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执法工作模式,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专家库,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专业技术支撑服务机制,深入推进专职技术检查员使用管理工作,报请同级政府批准,按照辖区实际合理聘用综合执法技术检查员辅助工作。
(四)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改变传统监管执法方式,全面推广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实现全流程线上执法和执法数据全面汇聚,按要求完成执法人员和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对象录入、执法人员培训,开展线上执法办案。采取措施解决部分执法人员执法程序不清楚、执法不规范、执法文书撰写不准确、不会执法的问题,不断提高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水平。年底前实现“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全覆盖。
(五)加强行政执法用车保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用车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将执法用车保障作为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执法用车。通过政府配置、租赁等方式,按照本级行政执法用车的配置规定进行用车配备,也可通过监管执法经费予以保障,租用政府租车平台汽车和租赁企业的固定车辆作为执法用车。对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用车统一标准,车辆统一编号,喷涂统一标识,推动将执法用车保障情况纳入对各级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内容,强化保障措施落实。
(六)加大执法案例报送力度。严格落实《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每半年、每季度和每两个月的时间周期,至少报送一个由本级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例,报送程序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务必于10月31日前严格按要求完成报送任务,确保全年案例报送率、合格率达到100%。
(七)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省常态化调训、市县日常化培训等机制,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规定,细化、实化培训复训大纲,结合实际常态化开展以实战为主的执法练兵,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案卷评查等活动,以执法理论和实务操作为重点,聚焦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激发学业务、练技术、比本领的热情。原则上省、市两级应对下级执法人员每年至少培训一次,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特别是一线人员的履职能力。
(八)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教育。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三抓三促”行动,全面开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贯,多端口、多维度解读好《条例》,让《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支持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10日前)。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争先进位”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把动员工作落实到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落实到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
(二)集中推进阶段(4月11日-10月31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制定的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争先进位”行动各项工作落实,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执法等各项工作。要认真督导调度本地安全监管执法开展,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明查暗访或督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争先进位行动总结,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加强安全监管执法的长效机制。省应急厅将适时对各市州开展督导,年底结合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考核集中组织总结考评。
四、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是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切实履责的基本要求,是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是扎实开展“打非治违”、坚决预防和遏制事故的有效举措。要正视长期以来安全监管执法存在的问题,牢固树立“从严治安”监管执法理念,把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争先进位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参加,坚决按照“全覆盖、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人员、经费、装备到位,确保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二)细化措施,敢于动真碰硬。要综合运用全面督查、重点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暗访暗查等多种方式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争先进位行动。要完善跟进制度,定期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落实典型案例公开、联合惩戒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违法行为当事人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决定的,要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依法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
(三)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运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微信、网站等媒体,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争进夺位行动的宣传报道。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督促,严肃责任追究。要对本地区开展安全监管执法的情况,加强督查督办、工作指导和调度通报,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行政执法数据和典型执法案例。省应急厅把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争先进位”行动情况纳入2023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工作不认真负责、推进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警示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