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安排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实施“十四五”防灾减灾规划为主线,着力提高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应对处置各类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一、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
(一)健全责任体系。坚持党委和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地位,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等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各涉灾部门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加强重特大灾害应对协同联动,逐步形成优势互补、分工明确、责任衔接、齐抓共管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县减灾委统筹协调职能和各涉灾部门专业优势,强化减灾委办公室日常运转和对成员单位服务,有效开展灾害预警、风险普查、风险会商、灾害预警、应急响应、科普宣传等工作,修订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推进以实战为导向的预案演练。加强新换届领导干部防灾减灾救灾业务培训,开展案例宣传教育。
二、强化“十四五”规划实施
(三)聚焦全县“十四五”防灾减灾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重点项目,推进各镇各部门明确年度任务,细化工作清单,强化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统筹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着眼强化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督促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衔接各行业领域“十四五”规划接续推进,完善规划宣传和评估机制,强化与各部门单位的对接,积极争取防灾减灾重点工程。
三、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
(四)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研判。健全灾害预警会商制度,加强综合监测,定期分析研判,提前识别风险,精准预警、精准管控。组织县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年度、季度、月度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形势会商,“两会”及春节、国庆等重点时段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领域研判,及时发布会商研判成果,督促指导有针对性做好灾害风险防范应对工作。
(五)增强灾害监测识别水平和预警预报能力。持续推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推广普适型监测设备,实施监测预警项目工程,增强地震灾害、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气象灾害和农业自然灾害6个单项灾害监测预警水平。加快整合和共享气象、水文、地震、地质、森林草原等监测基础数据,综合利用空天地人一体化监测手段,分析研判各种叠加和灾害链风险变化,加强小尺度、短历时极端灾害临灾预警,及时向受影响地区发布预警信息,为人员避险转移、自防自救和指挥调度、应急处置提供科学支撑。
(六)优化预警信息发布途径。强化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健全叫应机制,规范预警发布,优化预警信息发布方式,通过广播、电视、微信、手机短信等多平台、多渠道发布预警信息和风险提示,积极推进自然灾害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建立起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打通监测预警“最后一公里”,有效组织避险行动。加强自然灾害基础理论研究和抢险救援救灾决策支撑,发展精细化气象灾害预报体系,优化地震长中短临和震后趋势预测业务。
四、推进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风险
(七)全面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完成各镇评估与区划工作,严格数据和成果质量控制,对接省、市普查办、县级行业部门做好数据流接收管理工作。完善自然灾害县级基础数据库建设,深入分析和用好普查资料,推动普查成果应用,为提升我县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供基础保障。
(八)做好城乡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农村房屋、地质灾害点、供热、供水、供电、通信、道路桥梁、市政管道、游乐设施等城乡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及时消除隐患风险,实施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强化常态化安全管理。
(九)统筹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全面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县委办发[2020]68号),加快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级预算内投资,保障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地质、水旱等灾害防治、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等重大工程建设。
五、提升应急救援救灾水平
(十)强化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机制,持续加强与发改、财政、粮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管理工作协调、规划、调拨机制和信息共用共享机制。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基础建设,推动合理规划布局建设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建立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储备机制,制定应急救援社会化有偿服务、应急装备征用补偿制度,提高应急救援物资使用效率。全面调查摸清应急物资底数,及时补充救灾物资。指导灾害高发地区落实救灾物资储备责任,明确救灾物资储备规模,充分利用各类仓储资源,补充增加物资品种数量。进一步推动县区救灾物资储备库(点)标准化建设和灾害易发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站(点)建设,提高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推动应急物资管理平台有效应用,及时录入完善库存物资相关数据信息,健全综合应急物资、装备等资源快速调拨、调派机制,实现科学化统筹、信息化管理。
(十一)全面提升应急队伍建设水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为指引,推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加快形成职能清晰、专业协同、规模适度、精干高效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支持地震搜救、森林草原扑火、水域救援、山地救援等专业队伍建设。依托行业部门、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推进矿山、危化、道路交通、隧道、城镇燃气等专业救援力量建设,大力提升正规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优化细化军地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与邻近区县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社会应急力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细化出台相应的落实措施,大力扶持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强化各类救援力量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共训共练,形成协同救援合力。
(十二)迅速高效开展抢险救援救灾。完善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值班值守,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和重大险情,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报告信息并开展应急处置。各类救援队伍要做好战备值守,确保第一时间开展抢险救援。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确保抢险救援组织有序、指挥有力、救援高效。加强灾情核查力度,提高灾情统计报送和核查评估效能,用好应急救援救助平台,强化应急物资快速投送能力,千方百计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科学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有序推进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健全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机制,用好各类媒体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公开透明引导舆情、安定民心。强化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和普查评估、隐患排查、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作用,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发展。
六、夯实防灾减灾救灾基层基础
(十三)持续推进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开展常态化灾害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一线救灾机制,发挥村、社区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组织群众安全撤离险区的自救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建设、改造和提升成应急避难场所,增加避难场所数量,为受灾群众提供就近就便的安置服务。
(十四)持续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围绕“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节点,创新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形式,丰富宣传教育内容,深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宣教和广泛参与的应急演练活动。建立防灾减灾科普宣教长效机制,推进防灾减灾救灾教育基地建设,全面推进防灾减灾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单位、进学校,拓宽宣传平台和渠道途径,发挥媒体公益宣传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积极推动村(社区)经常性组织开展小型化、实用型应急演练,提升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效能,强化群众紧急疏散、灾害救助、逃生自救等能力。
(十五)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创建工作。按照综合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市级、省级、国家级综合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县减灾委办公室对示范村(社区)创建开展常态化、专业化的指导,严格检查验收标准,按照突出亮点、打造精品的要求,积极创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组织开展已命名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成效评估,不断提升综合减灾能力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