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监管执法,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紧盯“关键少数”,刚性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1.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安全责任,推动层层制定党委常委会及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政府领导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将安全生产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把改革创新、安全防控、应急保障作为履职述职检验成效的重要方面,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发挥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作用,统筹推进安全和发展,提升防范重大安全风险、解决突出矛盾问题的能力,落实好“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责任单位:各镇党委、政府,县安委会办公室)
2.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推动行业部门对职责交叉、联系紧密的领域和环节“共进一步”,创新方法手段对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指导服务,分层分级细化责任链条分界点、衔接点,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持续深化推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强化过程履职,督促末端落实。(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明确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厘清新能源、危险废物、物流仓储和平台经济等新兴产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推动行业部门“三个必须”责任落到实处;出台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分级分类监管相关文件,优化完善非煤矿山监管体制。(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
4.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建立健全“企业主体责任体系、规范化安全管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4个体系为核心,务实推进三年行动企业主体责任专题见成效。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推行“信用+监管”等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通过告知承诺、指导服务、批评教育、约谈警示、不定期抽查等措施,增强企业的主体意识。(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5.分行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并将部分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标准化达标等级与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费率挂钩,积极研究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帮扶政策和激励政策。(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二)强化综合监管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县级安委会“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职能作用,督促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6.通过优化制度、走访调研、互看互学、 暗访通报,形成全链条管理,不断推进具体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形成齐抓共管格局。(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
7.全年启动两轮安全生产专项巡查,重点对年度考核靠后的镇和事故多发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情况进行巡查。(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
8.坚持“实绩导向、指数管理、动态考核、公开透明”原则,制定和完善县安委会对各镇、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办法,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以公正、科学考核推动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打好安全生产警示、约谈、考核组合拳,严格按照《天水市安全生产警示和约谈制度》,落实警示通报、限期整改、提醒敦促、书面检讨、会议检讨、警示约谈等工作措施,强化监管到位。(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着力提升安全治理能力
(三)深入开展安全法治宣传
推动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9.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将相关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切实提升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效果和质量。(责任单位:各镇党委、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0.推动学习教育全覆盖,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组织参加应急干部在线学习,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普法作品征集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1.坚持学习贯彻与推动工作相结合,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动真碰硬推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真刀真枪解决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带头加强督导传导压力,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应对风险挑战、推动安全发展的强大动力。(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水平
12.深化安全生产执法体系建设,构建完善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执法体系。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现场检查方案,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推行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执法模式。(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13.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在县、镇层面落实、落地,构建县、镇(街道)不同层级责任清晰、事权明确、协同联动的综合执法新格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应急管理局,各镇政府)
1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探索推进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15.建立专家服务常态化机制,对重点企业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加强线上线下协同监管,对标准化评审和风险隐患双重预防系统中反映的突出风险隐患,加强针对性检查。(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16.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要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双随机”联合监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及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17.规范事故统计直报工作,按月警示通报情况,严格执行事故核销审核程序。深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评估,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抓整改、堵漏洞、补短板,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县安委会办公室)
(五)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18.持续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属地监管与信用监管,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推动行业自律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措施要求,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的有效管理,加大联合惩成力度,加快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矿山、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的贯彻实施。健全落实安全风险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企业职工及其家属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落实举报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县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三、切实抓好安全风险防控
(六)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提升
紧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化品、非煤矿山、工贸、城镇燃气、文化旅游、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各项活动。
19.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强化清单化任务管理和挂图作战工作机制。聚焦风险隐患,强化重点整治,严格“一案一策”销号管理。加强示范引领,推动建立一批“样板工程”,逐步在全县推广,以点带面扩大成效。针对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分析深层次原因,从完善标准和机制上落实治本之策。系统评估全县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情况,全面总结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自开展以来好的经验做法和所取得的成效,在现有的安全工作制度机制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形成一些长效管用的工作机制。适时召开推进会、现场会,派出工作组、督导组开展调研督导,用好定期通报、重点约谈、建议提醒、督查考核等手段,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推动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各镇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七)强化建设领域安全治理
20.完善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强化占道施工、深基坑、起重机械、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风险防控。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完成指标体系完善、社会满意度调查、城市自体检工作、完善体检信息平台、编制年度自体检报告、城市体检成果应用等工作。深入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普查工作,建立动态监测和维修管护机制。进一步加强房屋高坠隐患排查整改,摸清基础底数、建立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八)统筹推进城市安全发展
21.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全过程各环节。全力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工作措施,牢牢把握“十四五”期间城市建设发展机遇,从城市整体规划布局、顶层设计、科技信息化、安全文化等多个维度突破创新,打造安全发展示范区,引领城市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按照工作目标要求,试点先行、示范带动、以创促建、以建提质,全面对标对表整体协调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将城市安全发展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纳入巡查考核和督查督办重要内容,鼓励引导社会服务机构、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参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形成整体联动效应。(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
(九)保障城市交通运行安全
22.推动道路安全设施改造升级,全面组织排摸全县缺失防护设施的临崖临水道路、未设置防撞设施的高等级公路出口匝道、缺少反光标志的路面立柱、道路中央隔离栏以及非车道隔离栏等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地点和路段,查漏补缺、完善治理。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强化对砂石料运输车和水泥搅拌车交通安全管理,严禁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或者以合作经营的名义挂靠经营,依法查处旅游包车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研究完善道路运输行业市场退出机制。建立“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注册登记、道路运输资质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通报机制,加强协同联动执法,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健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23.深化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路地协同强化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
(十)强化城镇燃气安全监管
24.深入开展全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居民小区、出租房、餐饮企业(门店)等重点点位燃气经营环节秩序整治,强化城镇燃气安全运行管理,突出抓好餐饮等燃气使用场所隐患排查,从严查处无证经营燃气特别是瓶装液化气违法行为。持续推动老旧住宅居民燃气立管改造和地下隐患管网改造,持续提升燃气用户入户安检率和隐患整改率,强化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应用和管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等部门配合)
(十一)深化危化领域排查治理
25.按照“一企一策”,深化硝酸铵等爆炸性危险化学品企业、硝化企业、液化天然气储存企业的分类精准整治,落实消除、降低、管控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全面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提升油漆涂料、气体充装、物流仓储等行业的安全监管效能,帮助企业提升自主管理能力。强化全生命周期、全链条安全管理,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危险化学品“一张图,一张表”,深化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立重大危险源企业预警处置机制,完善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平台,依托“一网统管”,以全面感知、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精准执法为目标,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方式转变和治理水平跨越式提升。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体系试点示范企业建设,2022年11 月20日前形成经验并全面推广。(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十二)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管控
26.要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停产整顿,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挂牌督办。持续推进非煤矿山专项治理,要监督指导企业严格执行预报制度和定期巡查制度,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格执法,精准执法,重点查处不按批准的设计组织建设生产;不及时填绘图纸或开采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违规储存和使用火工品等非法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
(十三)突出工贸行业监督检查
27.要聚焦《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科学编制监督检查计划,合理确定重点执法和交叉执法检查对象,严格按照计划和监管执法操作规程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新模式、新业态、新材料工贸企业以及工贸涉危企业,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对于存在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或承诺整改后再犯的,严厉惩处相关违法行为,并将其违法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双公示”平台予以曝光。要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工贸行业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重点打击粉尘涉爆场所设置不规范、安全措施不到位、清扫不及时、动火不符合要求以及有限空间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未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未坚持“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十四)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28.依托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深化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推动健全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机制,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督办、考核评比。建立住建与消防协作机制,落实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加强项目审批环节、工程建设领域、生产流通领域和其他领域的源头监管。持续深化民政、卫健、文旅、教育、民宗等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化工企业、厂房仓库等四类场所开展系统攻坚治理,研究应对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对照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综合运用各类执法资源及政府挂牌督办、跟踪整治等办法,对风险隐患按时整改销案。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治理,紧盯“三合一”、沿街商铺、农民自建出租房等高风险场所,分领域、分类别、分阶段综合施策、精准治理,推动健全完善多种形式消防管理组织、建立消防工作基层自治。网格管理、联防联控等机制,开限常态化风险排查、隐患治理和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市民群众参与群所群治。加强镇、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推动出台道合工作实际的微型消防站建、管、训、用等规章制度,推广应用微型消防站可视化调度通知平台.(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十五)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29.强化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治理,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区域的特种设备双重预防工作。狠抓特种设备使用环节安全,全面强化重点整治,紧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结合检验检测中发现的重大隐患,重点加强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等重点设备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以电梯维保、气瓶充装、锅炉改造、起重机械和厂车使用环节中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超许可范围施工等行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四、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
30. 要以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为主线,以“复工复产第一课”“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载体,以广播电视、 报刊杂志、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为主阵地,持续做好主题宣传、典型宣传、活动宣传、警示宣传和科普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全国交通安全日”“防灾减灾日”“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示范社区”“党员安全生产示范岗”“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内容,利用多媒介、多形式,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深入推进公路工程、农机、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平安示范创建活动。坚持时效原则,做好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及舆情应对处置。探索推进应急管理教育训练体系建设,把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纳入党校培训课程。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队伍建设,发挥社会职业化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