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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巩固提升年”工作方案

发布机构: 索引号:1652748553286911 时间:2022-05-17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全国、省、市、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扎实完成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按照《秦安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推进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高标准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安全形势平稳向好,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以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效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基层一线落地生根,全县各镇各部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扎实推进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中治理,持续深化危化品、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照“两个根本”,深入攻坚拔寨、啃硬骨头,巩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破解深层问题,全力推动我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切实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秦安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三、工作任务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在全面贯彻落实《秦安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前两年整治的基础上,各镇、各部门巩固行之有效的好做法,紧盯“老大难”问题推动解决,并总结提炼形成长效机制,及时推广交流,以点带面提升整体工作。在危化、非煤矿山、城市建设、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水利工程、特种设备、城镇燃气、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领域在排查整治和集中攻坚的基础上,围绕全县2021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围绕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围绕新业态、新技术、新工艺带来的重大安全风险,研究明确了全县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见附件)。各镇、各行业部门分析各自领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尚未完成的任务要采取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挂图式作战的办法推动落实,明确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梳理问题和隐患并建立清单台账,落实好管控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要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并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相结合,通过督导检查、明查暗访、联合执法、考核评估、警示通报等手段方法,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全面总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取得的经验和不足,聚焦重点、难点,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一总体要求,以“更加注重深层次问题解决、更加注重标本兼治”为导向,深入分析,找出深层次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建立发现、解决问题的工作推进机制,逐项推动落实,补齐制度和措施短板。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准,国务院安委会安排部署的,具有全局性、系统性、前瞻性的重大安全生产战略行动,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镇、县安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领会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自觉从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的重要性。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县安委会各部门和单位要坚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机制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全链条、全方位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全面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党政班子成员、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抓好落实,一级带动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健全完善责任链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按照全国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安全生产十五项硬措施的贯彻落实,迅速安排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推动专项整治有力有序开展。
  (三)强化闭环整改。各镇、县安委会各部门和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风险和各类问题隐患,动态更新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从严从速闭环整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制度,压实目标责任,倒排整改时序,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要认真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加强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四)强化监管执法。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化安全生产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协同监管、信用监管、智能监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安全监管效能。要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要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企业,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优质服务水平,指导帮助企业消除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请各镇、县安委会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并抓好贯彻落实,并于2022年5月30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及202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电话:6667963
  联系人:高培煜
  传真:6521812
  邮箱:1159952356@qq.com
  附件:全县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全县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深化理论武装。2022年底前,将安全生产相关内容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各镇、各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安排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专题片,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筑牢各级领导干部安全发展思想基础,将总书记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精准传达到基层一线。(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安委办牵头,各镇、县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学习培训。分级分类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干部培训,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培训必修内容。(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安委办、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镇、县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度宣传推广。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亮点成效、典型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强化示范引领,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加大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问题隐患曝光力度,用好“明查暗访+媒体曝光”工作机制,推动专项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安委办牵头,各镇、县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四)强化全员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并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企业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组织“青年安全示范岗”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员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积极选树各行业领域落实主体责任示范企业,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引领效应。(责任单位:各镇,县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深化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工作,加强风险报告数据的研判和运用,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强化“精准执法+优质服务”,积极探索开展分级分类执法,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精准执法,加大行刑衔接和联合惩戒力度,定期曝光违规企业,倒逼主体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各镇,县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理论教育与实践技能培训,强化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管理和安全作业能力。(责任单位:各镇,县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七)切实管控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持续开展重大危险源、化学品储罐区专项督导检查。全面完成重大危险源企业以“双重预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2022年底前,出台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原则上不建光气等特别高危化工项目,严格限制涉及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硝化、重氮化、偶氮化工艺和硝酸铵、硝酸胍、硝基苯系物等爆炸性化学品的高风险化工项目。(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镇、县工信局等部门按职
  责分工负责)
  (八)大力提升危化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强化危化品安全风险源头管控,优化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机制,规范现场核查行为。推动企业优化自动化控制系统,提高自动化控制率,提高工艺平稳性。强化精细化工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完善安全设施。到2022年底前,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全面完成,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加快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强化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镇、县工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深入分析研判,集中治理在贯彻落实《三年行动计划》过程中发现的突出矛盾和暴露出的重大风险隐患,进一步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机制,确保重大风险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着力解决两大类突出问题(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问题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盯紧生产储存、交通运输、废弃处置三个环节,加强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专家组联合检查,开展产业转移、油气储存、高风险化学品和化工工艺、油气长输管道、交通运输环节、危险废物处置等专项整治。完成年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任务,建立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预警常态化机制,深入开展“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建设形成一批示范工程和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全面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镇、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机制。制定外包施工队伍管理办法,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的管理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严禁以各种名义将安全责任转嫁给承包单位;建立矿山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隐患排查专业化水平,健全完善分类分级监管机制,明确每一户非煤矿山企业的日常监管主体和监管措施,全面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加快完善和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强化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镇、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提高安全准入门槛,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准入,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确保金属非金属矿山第一批和第二批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全部落实到位。提请关闭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非煤矿山,将不符合国家或地方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持续从严打击矿山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镇、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大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推进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以试点单位为引领,精准开展矿山本质安全体系建设,确保我县非煤矿山各种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持续推动企业地面生产生活设施升级改造。采取授课辅导与现场观摩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从业人员以培代训工作,推动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以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提升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镇、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消防安全整治
  (十三)强化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风险防范。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公众聚集场所、商住混合体等高风险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文化旅游场所、学校实验室、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涉疫场所、文物古建筑等重要场所,“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桌游场所、大型物流仓储、民宿、网约房等新业态,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开展消防安全能力提升达标活动,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有效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火灾事故。持续开展群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行业监管职责加强沿街店铺燃气安全监管,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深化农村消防安全整治,加强农村火灾多发地区和榻板房集中区域消防检查,2022年,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责任单位:各镇,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行消防安全智能化专业化管理。持续深化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行消防安全智能化、专业化管理,分阶段、分步骤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2022年底前全县火灾高风险场所、区域动态监测、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水平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十六)持续深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管。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监督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电子运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各镇,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深入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动态管理水平。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禁止使用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营运。清理整治农村地区变型拖拉机,严格加强日常监管。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责任单位:各镇,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推动安装出口称重设施并联网运行,把好装载关、出门关,严禁超限超载车辆(经许可的大件运输车辆除外,下同)上路。及时公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明确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治超责任,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重点聚焦集装箱、钢铁制品、砂石货物、渣土运输、水泥搅拌等重点运营车辆,严查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各镇,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城市建设安全整治
  (十九)深入推进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造册,实行台账管理。聚焦“四无”建设(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等)、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等,依法严肃查处。制定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规改造为租赁住房的政策。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开展建筑施工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确保2022年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各镇、县应急管理局、县文旅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落实《秦安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严格燃气市场准入,全面整顿燃气经营市场秩序,全面排查燃气经营企业安全隐患,重点整治燃气经营企业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人员队伍建设不规范、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大型商场、宾馆酒店、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医院、学校、养老机构、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存在的问题隐患。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与周边各类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全面开展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的排查整治。全面排查燃气场站设施、燃气管道等,建立档案,并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开展所有燃气用户使用安全的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各镇,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商务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
  (二十一)巩固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公共设施,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区域安全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优化区内规划布局,严把项目准入关,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夯实安全基础。推进园区智慧化进程,2022年底前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责任单位:各镇,工业园区职责分工负责)
  九、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
  (二十二)持续加强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辨识。在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 RTO (蓄热式热氧化器)焚烧炉等六类环境治理设施的审批过程中,进一步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并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通报环境治理设施审批情况。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率达到100%,实现危险废物等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牵头,各镇、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持续加强固体废物鉴定评价。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科学评价建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等相关信息,督促企业对其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达到100%。(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镇、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切实吸取近年来粉尘爆炸事故教训,加强涉爆粉尘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确保粉尘收集、输送、贮存等环节的环保设施设备符合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企业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防爆、防范点燃源措施、粉尘清理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粉尘爆炸重特大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镇、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安全生产“强基固本”专题
  (二十五)引导社会力量服务安全生产工作。引导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各级政府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全面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咨询专家组工作,积极应用专家指导服务成果,带动快速提升基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专业化能力与安全监管水平。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将政府购买服务开展专业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保障开展专业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费投入,明确地方保障资金,原则上县级不少于10万元,(责任单位:各镇,县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积极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地实施。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按照从易到难、从重点到一般的原则,鼓励引导其他行业领域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不断扩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范围。2022年底前,基本形成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服务全面覆盖、高危行业领域保险产品体系完备、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企业事故预防能力显著提高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各镇,县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大力推进科学化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强化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丰富教育培训内容、拓展教育培训范围,建立全员覆盖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对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活动的指导,在持续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的基础上,开展企业本质安全创建示范行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出台本行业领域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全力推动本行业领域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2022年底前建成本质安全型企业。其他行业领域结合实际,推动实施本行业领域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力争到2022年底全县各类企业基本建成本质安全体系并持续完善。(责任单位:各镇,县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二十八)深化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持续开展学校实验室危化品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形成隐患清单,推动动态更新、落实闭环整改、推动高校、各中小学校持续完善危化品种类、危害特性、存储方式、用途、风险点等档案,实现实险室危险化学品的备案、采购、存储、使用、处置等实时动态的全周期管理。推动高校建立实验室危化品统一集中储存管理机制,特别是危化品使用量较多的学院,结合实际单独设置危化品集中储存点。加大实验室安全经费投入,提高实验室人员安全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局牵头,各镇、县人社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持续加强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持续组织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严格落实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引导使用瓶装液化气且具备改造条件的民政服务机构改用管道天然气或使用电气灶具,大力推动民政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超过100人(含)的民政服务机构设立微型消防站。(责任单位:县民政局牵头,各镇、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贵分工负责)
  (三十)深化文广旅场所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剧院、剧场类营业性演出场所等重点部位,深入排查整治消防安全管理制李不落实、室内装修装饰大量使用可燃易燃材料、堵塞应急疏散涌道和无消防水源等风险隐患。强化广播电视传输线路、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加大广播电视传输线路巡查维护工作检查力度,督促广电媒体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工作。持续深化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县文旅局牵头,各镇、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强化油气长输管道保护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保护隐患排查治理,对通过改迁建管道方式整治的隐患,跟踪协调推进、确保按期整治,并在隐患整治完成前督促管道企业加强现场管控,确保管道安全。对高后果区再识别再梳理,加强检验检测、风险评估、完整性评价及油气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监管情况。开展全领域、全流程、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的拉网式排查,突出加强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地、管道穿越点等重点地段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等。(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各镇、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强化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治理,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区域的特种设备双重预防工作。狠抓特种设备使用环节安全,全面强化重点整治,紧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结合检验检测中发现的重大隐患,重点加强涉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等重点设备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以电梯维保、气瓶充装、锅炉改造、起重机械和场车使用环节中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超许可范围施工等行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镇、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三)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统筹推进水利工程在建项目、运行工程、防汛、城市防洪工程安全隐患整治,加强水库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对坝头、办公楼、值班室、机房等人员密集处开展隐患排查,督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落实巡视检查、安全监测、维修养护、应急值守等各项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县水务局牵头,各镇、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其他行业领域结合实际继续推进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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