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秦安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6月16日
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领会和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精神,坚定文化自信,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学习宣传贯彻这两部法律的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在全面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新形势下出台的一部重要法律,弥补了我国文化立法的“短板”,是我国文化领域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法律,对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文化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党中央实行依法治国在文化领域的重要实践,更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举措。县图书馆、文化馆、各镇文化站要有计划、有组织的学习宣传贯彻这两部法律,明确各自的法律责任,依法运行、依法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力,保障公共文化事业在法制的环境下健康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宣传活动。结合“4˙23世界读书日”等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设置宣传咨询台、制作宣传条幅等开展普法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本法的精髓要义。
(二)举办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就“两法”的立法背景、立法意义、法律条文等进行专题讲座和普法宣传,组织镇村两级文化骨干集中学习。
(三)加强发挥媒体和网络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定期推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相关信息,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活动。县图书馆、各镇文化站要以其它日常公共文化活动为载体,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宣传;县文化馆要结合“非遗保护日”等各种节庆活动的开展,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宣传。
二、活动要求
(一)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是2020年公共文化工作的重要内容,县图书馆、文化馆、各镇综合文化站要将学习贯彻工作列入2020年年度工作计划之中,以各种形式学习宣传贯彻这两部法律,制定各自的学习计划,并遵照执行。
(二)县文化馆、图书馆、各镇综合文化站干部职工要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为契机,结合实际,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能职责,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带头执法、守法、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保障公共图书馆事业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法制的环境下健康发展,开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发展新局面。
(三)上述各项活动开展期间,要注意图文资料的收集等,活动结束后,将开展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送县文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