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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制定和备案表

发布机构: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索引号:qax_wtgbhlyj/2026-00011 时间:2026-04-03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附件1

2026年度日常检查计划备案表



行政执法部门(盖章):秦安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序号

检查计划名称

检查

主体

检查

对象

检查

事项

检查

依据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检查频次

实施层级

是否属于上级部署的行政检查活动

是否属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的检查

计划

备注

是(上级部署单位)

1

文化旅游经营场所的行政检查

县级文旅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执法机构

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行政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2026.01.01—2026.12.30

1.是否持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载明事项是否与现场检查情况一致;2.许可证是否涉嫌涂改、出租、出借或者转让;3.是否持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载明事项是否与许可证一致;4.场所显著位置是否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5.出入口、大厅、收银台等显著位置是否张贴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禁入标志上是否标明12345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举报电话或者其他举报方式;6.是否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其登记内容是否留存60日备查且无删改记录;7.是否接纳未成年人;8.互联网服务接入地址,核查其是否变更网络地址或者存在其他网络地址,如有变更是否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9.场所内计算机及服务器是否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10.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是否通过局域网方式接入互联网;11.是否经营非网络游戏;12.是否建立巡查制度,管理人员是否进行场所巡查并立即制止、报告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13.安全生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场所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配备齐全并完好无损。

现场检查

2次/年

县级



2

文化旅游经营场所的行政检查

县级文旅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执法机构

娱乐场所

对歌舞娱乐游戏娱乐场所的行政检查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2026.01.01—2026.12.30

1.是否持有《娱乐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载明事项是否与现场检查情况一致;2.是否持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载明事项是否与许可证一致;3.现场容纳的消费者数量是否超过核定人数;4.其出入口、收银台或者大厅等显著位置是否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举报电话或者其他举报方式;

5.其大厅、包厢等经营区域内是否有未成年人;

6.其歌曲点播系统的服务器是否链接至境外曲库;

7.随机抽查部分包厢、卡座内的歌曲点播系统,检查其屏幕画面、语言文字、歌词曲目等是否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禁止内容;

8.从业人员名簿,核查是否包含从业人员的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复印件等内容;10.场所内的从业人员是否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11.营业日志是否记载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内容,是否留存60日备查且无删改记录;12.是否在上午8时至凌晨3时以外的时间营业;13.是否建立巡查制度,管理人员是否进行场所巡查并立即报告场所内违法犯罪活动。

对游艺娱乐经营场所进行日常检查,除第十八条第(一)、(二)、(三)、(四)、(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项外,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设置的电子游戏机是否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向未成年人提供;2.设置的电子游戏机是否经过文化行政部门内容审查,游戏内容、屏幕画面、语言文字等是否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禁止内容;3.设置的电子游戏机是否擅自变更功能,检查其是否具有押分、退分、退币、退钢珠等功能;

4.是否以现金或者有价证券作为奖品,或者回购奖品;5.使用的游戏产品是否为依法出版、生产或者进口的产品。

现场检查

2次/年

县级



3

文化旅游经营场所的行政检查

县级文旅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执法机构

营业性演出机构和场所

对营业性演出的行政检查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2026.01.01—2026.12.30

1.检查演出活动;2.营业性演出资质监督检查;3.变更演出事项监督检查;3.营业性演出内容合法性监督检查;4.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性监督检查;5.营业性演出票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

2次/年

县级



4

文化旅游经营场所的行政检查

县级文旅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执法机构

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企业

对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行业企业的检查

《出版管理条例》《印刷管理条例》

2026.01.01—2026.12.30

1.出版单位审批、变更登记手续是否齐全; 2.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发行业务、举办境外出版物展览的行为;3.是否存在印刷、复制、发行含有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出版物等行为;4.是否存在进口、印刷或者复制、发行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口的出版物的行为; 5.光盘复制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6.对印刷业经营者的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的检查; 7.是否存在未取得许可,擅自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或者擅自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等行为; 8.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是否存在擅自留存委托印刷的包装装潢印刷品的成品、半成品、废品和印板、纸型、印刷底片、原稿等行为; 9.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图书出、期刊、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图书、期刊、音像制品出版制作业务,假冒、伪造图书、期刊出版单位名称出版图书、期刊的行为; 10.网络出版服务单位是否存在转借、出租、出卖《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或者以任何形式转让网络出版服务许可的行为; 11.是否存在违反《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规定》《音像制品制作管理规定》《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现场检查

2/年

县级



5

文化旅游经营场所的行政检查

县级文旅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执法机构

旅行社及营业网点

对旅行社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

2026.01.01—2026.12.30

1.是否在经营场所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旅行社名称、经营场所、出资人、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变更的,是否向旅游主管部门备案; 3.旅行社分支机构设立情况以及总社对其分支机构在职人员、合同、业务、财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情形; 4.企业职工名册与实际从事导游、领队服务等人员的情况是否相符;旅行社是否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否存在要求导游、领队垫付或者向其收取费用等违法情形;临时聘用导游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向其支付旅游服务费用; 5.宣传招徕是否存在超出许可经营范围或使用诱骗、欺诈性宣传语等情形;是否存在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6.是否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及提示旅游者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7.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或补交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8.向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协议,旅行社选择的供应商是否合法、合格; 9.旅游合同、行程单等业务档案是否完整、规范并保存 2 年以上;企业财务档案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10.旅游合同是否存在格式条款显失公平的内容;是否明确约定交通、住宿、餐饮、导游等服务安排和标准以及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是否经过旅游者书面同意;旅游产品中是否存在安排旅游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情形; 11.行程单中是否单方指定购物或另行付费项目,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协议是否规范签订,是否存在给予回扣等商业贿赂违法情形; 12.旅行社投诉处理、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等制度是否健全; 13.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2/年

县级



6

文化旅游经营场所的行政检查

县级文旅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执法机构

对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

旅游市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

2026.01.01—2026.12.30

1.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  

2.旅行社的经营行为;                      

3.导游和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旅游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实施监督检查,可以对涉嫌违法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进行查阅、复制。

现场检查

2/年

县级



7

文化旅游经营场所的行政检查

县级文旅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执法机构

对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等行为的检查

辖区内保管、管理文物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026.01.01—2026.12.30

1.是否存在转让或者抵押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或者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等行为;

2.是否存在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或者将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等行为;

3.是否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现场检查

2/年

县级



8

文化旅游经营场所的行政检查

县级文旅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执法机构

对电影发行的行政检查

辖区内电影发行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2026.01.01—2026.12.30

1.是否存在发行、放映、送展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擅自从事电影摄制、发行、放映活动等行为;

2.是否存在未经许可擅自在境内举办涉外电影节(展)等行为;

3.是否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现场检查

2/年

县级



9

文化旅游经营场所的行政检查

县级文旅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执法机构

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有线广播电视运营的行政检查

辖区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单位、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2026.01.01—2026.12.30

1.是否存在未经许可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

2.是否存在擅自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站、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微波站、卫星上行站的行为;

3.是否存在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的;

4.是否存在制作、播放、向境外提供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节目的行为;

5.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者节目套数,擅自以卫星等传输方式进口、转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擅自利用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播放节目,以及侵占、干扰广播电视专用频率等行为;

6.是否存在擅自开办付费频道或擅自从事付费频道业务的行为;7.是否存在擅自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擅自开办广播电视节目等行为;8.是否存在违反商业广告播出时长规定,违反规定替换、遮盖广告等行为;

9.是否存在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行为;

10.是否存在违反《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甘肃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现场检查

2/年

县级



10

文化旅游经营场所的行政检查

县级文旅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执法机构

对互联网文化活动管理的行政检查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2026.01.01—2026.12.30

1.检查其是否持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其载明事项是否与现场检查情况一致;

2.检查其是否变更单位名称、网站名称、网站域名、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注册资金、股权结构以及许可经营范围等,是否自变更之日起20日内到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3.检查其是否持有国务院信息产业行政部门或者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核发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许可证);

4.检查其是否在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

5.检查其经营的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是否报文化部进行内容审查并在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批准文号,其经营的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是否自正式经营起30日内报省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备案文号;

6.检查其是否提供含有《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禁止内容或者其他明令禁止的互联网文化产品;7.检查其是否建立自审制度;

8.检查其是否记录备份所提供的文化产品内容及其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满60日;

9.检查其发现登载含有《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后是否停止违法行为,保存有关记录,向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报告并抄报文化部;  

10.检查其是否擅自变更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名称或者增删产品内容。

现场检查

2/年

县级



11

文化旅游经营场所的行政检查

县级文旅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执法机构

对艺术品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艺术品经营单位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2026.01.01—2026.12.30

1.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和美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证明,营业执照、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证明载明事项是否与现场检查情况一致;

2.其经营的艺术品是否含有《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禁止内容;

3.其经营的艺术品是否盗用他人名义;

4.经营的艺术品是否明码标价;

5.是否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

6.核实其经营的艺术品是否有合法来源。

现场检查

2/年

县级



12

文化旅游经营场所的行政检查

县级文旅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执法机构

对社会艺术考级活动的行政检查

艺术考级培训机构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

2026.01.01—2026.12.30

1.检查《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资格证书》,确认艺术考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办公地点是否有变动的;

2.检查考级机构是否有常设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按照核准的艺术考级专业组织艺术考级活动;

3.检查是否在组织艺术考级活动前向社会发布《考级简章》,《考级简章》内容应当包括开考专业、设点范围、考级时间和地点、收费项目和标准;

4.检查是否将承办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合作协议通过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备案,委托的承办单位是否符合《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5.检查组织艺术考级活动前 5 日内,是否将考级简章、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生数量、考场安排、考官名单等通过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进行考前备案;

6.检查艺术考级活动结束后是否在 60 日内将考级结果通过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进行考后备案等。

现场检查

2/年

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