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总结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1〕80号)、文件精神,2022年我县向17镇下达并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555万元,补贴粮食面积876716.03亩,涉及实际种粮农民110853户(包括云山良种繁殖场的2名职工,详见附表1、2)。
补贴的及时发放,积极引导农民、农场职工采取增施有机肥和农家肥、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深松整地、治理撂荒地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提高种地养地意识,自觉提升耕地地力;支持群众购买化肥、农药、地膜、种子等粮食生产资料,提高粮食生产水平。
一、提高认识,加强补贴资金兑付的领导
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开展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的组织实施工作,联合下发了《秦安县农业农村局、秦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秦安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秦农发〔2022〕7号)、《关于下达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秦农发〔2022〕98号)文件。通过认真组织,汇总全县补贴面积,按照便民高效、资金安全的原则,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农民。从组织实施、日常管理、补贴发放到位等情况,加强对资金发挥效益情况进行绩效管理,及时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和关心的问题。
各镇全力配合,认真核准本镇各村补贴的对象、面积、金额、账户等信息,对全镇补贴花名册在“系统”上传,经审核、更正,再进行上传,确保花名册数据的真实性和补贴的准确性,积极推进了全县补贴资金兑付进度,确保了补贴资金于6月10日前全部兑付到户。
二、注重和体现资金分配原则,明确补贴对象
(一)保持政策稳定,突出补贴重点。2022年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仍遵循“稳定补贴面积、提高补贴标准、完善兑付办法”的原则。下达的补贴资金全部用于对种粮农民的补贴,资金分配上适当向种粮多的乡镇倾斜。
(二)坚持公开透明,分配科学合理。核定补贴规模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采用“因素法”进行补贴核定,综合考虑各镇的平均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并考虑历史补贴因素,相关因素以《秦安统计年鉴》为依据,对现有亩均补贴标准和补贴强度系数(每百斤粮食补贴额)过低的地区,在资金分配上适当调整,缩小地区间补贴差距,充分保障了种粮农民的权益。全县核定补贴资金的具体权重为:粮食播种面积占60%;上三年平均粮食产量占40%。
(三)明确补贴对象。补贴的具体对象仍然为全县范围内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包括县良种繁殖场的种粮农民)。
三、据实核定粮食播种面积
各镇接到《通知》后,尽快组织人员,对各村、户的2022年粮食播种面积进行了普查核定,在种粮面积核定中严格划分剔除了退耕还林面积、基本建设和政府合法征占面积及已作为畜牧养殖场提供的耕地、林地、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被征(占)为建设用地的耕地,以及常年撂荒、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性质的不予发放补贴资金。核查落实后,由各镇政府负责,严格按照核定的到村到户粮食播种面积,产生、核实了补贴花名册。
四、继续实施公示制度
对农民兑付补贴资金继续实行了村级补贴公示制度,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事项做到了张榜公示,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接受了群众的广泛监督。
五、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管
(一)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进行了封闭管理、分账核算、单独反映,做到了便于统计和监督。
(二)完善兑付办法,补贴一次发放。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进一步完善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办法和工作程序,做到了办法稳定、程序简化、周密规范。县财政局将核定给各镇的补贴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将资金下达到财政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县农业农村局下达“批次”,委托秦安农商银行通过“惠民资金管理系统”及时将全县补贴一次性按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地兑付给了种粮农民。
(三)健全完善综合补贴网络信息管理工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相关资料,分类归档,严格管理。2022年种粮农民基本信息变化情况、村级公示的执行情况、补贴资金的分户计算、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以及向金融部门提供分户情况等各项数据,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进行,各镇按农民补贴网补贴资金兑付进度报表和县级数据旬报机制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了各项工作。
附表:1.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执行情况统计表
2.秦安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汇总表
秦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