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兴国南路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的通告
一、整治区域
兴国南路(南柴市)
二、整治内容
(一)全面取缔占道经营行为。所有门店经营的商品、物品全部上踏步经营,对不按规定经营的门店,第一次下发文书予以警告,第二次对经营物品依法实施暂扣,第三次依法立案处罚。
(二)所有门店执行“一店一牌”标准。严禁擅自设置移动牌匾、灯箱等,严禁张贴、悬挂宣传品,散发印刷品广告。
(三)所有门店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确保经营区域干净整洁。严禁在行道树上乱吊乱挂、乱缠乱绑,严禁在人行道上乱堆乱放、乱泼乱倒,严禁乱搭遮阳棚伞。
(四)全面取缔流动摊点。对流动摊点经营行为,第一次下发文书予以警告,第二次对经营物品依法实施暂扣,第三次依法立案处罚。
(五)规范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对占用人行道、消防通道、盲道及妨碍车辆、行人通行的各类车辆,县执法局将联合县交警队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三、处罚规定
对拒绝、对抗、阻挠和辱骂殴打执法人员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依法予以严惩。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望各位经营业主自觉遵守市容市貌整治行动各项规定,积极配合做好整治工作,共同建设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秩序井然的美丽秦安。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秦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