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两考”期间环境噪声管控的通告
为加强2025年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控,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县“两考”考务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噪时间
2025年6月1日至6月18日。
二、禁噪内容
1.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等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或使用车载高音喇叭进行宣传;
2.禁止在居住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使用音响设备进行跳舞、唱歌、健身等活动;
3.城区所有夜市摊点、啤酒摊点、烧烤店经营时间不得超过晚上23:00,经营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严禁猜拳行令、酗酒闹事;
4.城区所有在建工地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控制施工场地的建筑施工噪声。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6:00、中午12:00至14:00,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活动,抢修、抢险、应急等特殊作业除外。考试期间(6月7日至9日、6月16日至18日)全天必须无条件停止施工或作业。
三、责任追究
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做好噪声管控等工作,确保“两考”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本通告规定事项的单位和个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将联合县公安局、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等部门按照噪声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处。
投诉受理电话:12319,0938—6527666
特此通告
秦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