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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两考”期间环境噪声管控的通告

发布机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索引号:qax_csglxzzfj/2024-00014 时间:2024-05-30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于加强两考期间环境噪声管控的通告


城区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广大市民:

两考既是国计又是民生,考试责任重大,为县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考试环境,保证两考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秦安县2024年高考、中考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加强考试期间环境噪声管控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噪时间

202461日至618

二、禁噪内容

1.所有建设施工单位必须合理安排工程建设、混凝土浇筑及运输作业时间,夜间21时至次日7时、中午12时至14时之间不得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和建材、渣土运输作业;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建筑施工噪声,不得干扰周边学校学生的学习和休息;考试期间(67日至9日、616日至18日)全天必须无条件停止施工或作业。

2.严禁在靠近居民居住区域进行健身、广场舞、娱乐集会等活动,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过其它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或使用车载高音喇叭进行宣传;城区内所有电子显示屏静音、限时宣传,避免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3.城区内所有夜市摊点、啤酒摊点、烧烤店经营时间不得超过晚上23:00,经营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严禁猜拳行令、酗酒闹事,影响他人休息。

4.67日至9616日至18日期间,设高考、中考考点学校周边区域摊点全部停止营业,确保道路畅通,为考生创造便利的通行条件。

请相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广大市民严格执行上述规定,本着对全县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做好噪声管理等工作,确保两考工作顺利进行。

对违反本通告者,秦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投诉受理电话:12319,6527666

特此通告



秦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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