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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原大桥绒线厂区域土地及附着物征收决定的公告

发布机构: 索引号:1653277565260942 时间:2022-05-23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秦安县人民政府关于

原大桥绒线厂区域土地及附着物征收决定的公告

切实改善西大桥头国道口城市面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城区总体规划,县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对西大桥头国道口原大桥绒线厂区域内的土地及附着物进行征收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成纪大道以南、西滨河路以西、310国道秦安入口以东县人民武装部以北范围内的土地及附着物。

二、征收主体

秦安县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单位)

秦安县兴国镇人民政府

秦安县城乡更新服务中心

四、征收签约期限

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

五、征收要求

被征收人要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与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完成搬迁。

被征收人如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天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秦安县人民政府

202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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