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告
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甘政教督办函〔2021〕9号)要求,现就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查时间
满意度调查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
二、实施步骤
扫描下方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情况调查”。填答人可以根据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填答人提交问卷和留言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障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
三、有关要求
各镇、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组织广大大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参与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调查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满意度调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秦安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