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分析评估全县“四经普”单位清查数据情况,确保单位清查结果符合秦安县实际情况,根据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甘肃省经普办转发的国务院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共同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有关的通知》的通知中规定的六个部门的职能职责,经普办于11月1日召开“四经普”清查结果部门会商确认会。编办、统计局、工商局、民政局、税务局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参会。
会上,统计局总统计师分部门通报了“四经普”清查数据结果,并就清查结果作了简短说明。各参会部门对清查结果进行现场核实,对无异议的清查结果进确认盖章。
本次会议,各参会单位积极作为,一是将本部门的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及个体户数量等资料,与“四经普”清查结果进行比对、认定。二是对“经普”下一步工作提出可行性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