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检查重点围绕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和财税体制改革,以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开展对重点行业的会计监督检查。主要涉及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可选择“两不愁三保障”的相关行业开展检查。二是围绕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可选择治理环境污染、节能环保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行业开展检查。三是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持主动防范、系统应对、标本兼治、守住底线的总体思路,重点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可以选择钢铁、煤炭、房地产、交通等行业开展检查。四是贯彻落实《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要求,规范代理记账机构的代理记账行为,可选择代理记账机构重点检查其执业质量、设立条件等情况。五是可以根据本县区实际情况选择关系民生的其他重点行业开展检查。
三、被查单位名单
按照检查范围及重点要求,经县财政监督检查局随机抽取,报县财政局主要领导审核,确定以下单位为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的被查单位:
1.秦安县叶堡镇政府;
2.秦安县五营镇政府;
3.秦安县扶贫办;
4.秦安县卫计局;
5.秦安县妇幼保健院;
6.秦安县西川中心卫生院;
7.秦安县教体局;
8.秦安县第三中学;
9.秦安县环保局;
10.秦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天水锐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2.秦安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心。
从2018年7月30日开始至10月31结束,分3个阶段。
(一)重点检查阶段(9月10日前)。按照检查范围及重点要求,县财政局成立检查组,对确定的被查单位2017年以来的所有财政资金的收支、结存情况开展重点检查。
(二)整改阶段(9月15前)。各被查单位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条逐项梳理,分门别类整改。对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定性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严肃处理,总结经验,并建立财政资金管理长效机制,最终形成整改报告和专项检查整改情况汇总表,于9月15前以正式文件(附电子版)报县财政监督检查局。
(三)全面总结阶段(10月底)。县财政局根据重点检查及整改情况,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五、检查组织
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县财政局成立检查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杨升堂
成员:徐松涛 李成山 梁有前
六、工作要求
(一)迅速行动,精心组织。相关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配合检查组,做好本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二)扎实检查,及时反馈。检查组要深入实际,全面了解贯彻落实情况,加强分析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进行综合分析整理,及时向检查组组长反馈,并按检查情况分单位写出检查报告。报告要全面、详实、准确、客观地反映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三)严肃问责,强化通报。在本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如发现重大问题的,必要时将延伸检查相关年度及有关单位。同时要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既要对财政违法问题处理处罚,又要对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和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中主体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隐瞒不报、对抗检查、销毁证据的单位和部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查严处,查深查透,对涉嫌违纪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点名通报,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和警示作用,回应社会关切。
(四)严守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全体参检人员要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各项要求,加强对检查人员包括聘用人员的廉洁纪律教育,严格遵守各项检查纪律和廉政规定。检查组工作人员及对检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检查敏感信息,不得擅自对外公布检查结果。同时要坚持和加强党对业务工作的领导,现场检查要成立临时党组织,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实现党建、业务两促进,自觉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监督,维护财政监督队伍良好形象。
七、 公示期限和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7天,从2018年7月30日至8月5日
联系人:梁有前
联系电话:0938--6522804
电子邮箱:qinancaijian@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