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三十八项
反馈问题:2018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标煤)较2017年增长2.16%,远超甘肃省提出的1.36%增长限值。
整改目标:按照能源发展规划要求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制度,实现煤炭消费负增长。对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控制情况、污染物等量或消减替代情况等进行季度检查。二是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利用。严格按照省、市十大生态产业专项行动方案,加快传统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对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1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了清洁能源改造,有效降低了污染物的排放。积极推进改炉、改灶天然气替代工作,2020年新发展天然气用户1500余户,改造电炕6000余户,有效降低居民散煤使用量。安装天然气1.75万户,全年用气量逐步增加,发展各类CNG 汽车510辆,县发改局备案甘肃建林工贸有限公司1万吨生物质颗粒产业化项目和25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甘肃福雨塑业有限公司2.4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正式版并网,82辆新型能源公交车成功运行,持续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三是积极推进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共完成城北供热公司杨家坪2台10蒸吨燃煤锅炉和城中供热公司1台燃煤锅炉天然气改造工作,于2020年11月投运,大幅降低了煤炭使用量。四是严把审批关口,对严禁投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规范)标准的高耗能项目,影响总量减排任务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从源头上管理高耗能行业的准入,切实把好选址、审批、验收等关口。积极推广使用优质煤,洁净型煤,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燃煤使用,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推动光伏发电等项目建设。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秦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秦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6532993
联系地址:秦安县行政中心3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