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秦安县政务公开
工作实施方案》和《秦安县全面推进基层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秦政办发〔2020〕40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秦安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秦安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
秦安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83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天水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20〕107号)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0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1.推进权责清单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于2020年底前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发布。(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2.推进机构职能目录公开。依托“中国•秦安”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法公开本级政府和部门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3.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建设。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对照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按期编制完成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于2020年底前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4.加强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系统梳理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接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于2020年底前,集中统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对外公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二)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5.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央、省、市、县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文件,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尤其要加大为企业纾困、激发市场活力等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直达基层、企业、民生。(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6.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宣传平台,拓宽信息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增强传播力和影响力,释放更多积极信号,充分阐释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有效提振市场信心,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7.强化重要政策全面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应解读、尽解读”的原则,落实公文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采用动漫、视频、直播、图解、问答、H5等多种方式,制作适合移动端传播的解读产品,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8.推进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深化“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提升“窗口服务”质效,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
9.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天水市秦安县子站,准确公开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服务评价、监督举报、办理结果等信息。通过互联网等技术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理事项进展情况,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10.做好群众办事信息公开。根据“接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定向精准推送办事服务信息,让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可查、事后结果及时获知。(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11.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密切关注疫情方面的舆情信息,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以权威信息引导疫情防控社会舆论。(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镇人民政府)
12.加强各类应急预案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13.做好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特别是对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要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镇人民政府)
(五)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14.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正确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聚焦公开重点,规范公开方式,实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加强主动公开文件上网发布,严格执行“主动公开文件印发实施后20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的时限要求。(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15.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规定,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规范政府信息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16.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申请不予公开范围的界定,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要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决不能放大化适用,给申请人人为制造申请壁垒,依法保障社会公众合理信息需求。(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17.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和发布机制。进一步规范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管理制度,按照“依法、及时、高效、准确”原则,健全政府、部门文件公开属性认定审核制度,建立主动公开文件工作台账,确保政府、部门文件“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18.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做好政府网站常态化管理工作,强化网络安全责任,在完成县政府门户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的基础上,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继续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融媒体中心)
19.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监管。及时转发热点信息和专题宣传产品,推动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向政务新媒体延伸,实现更多事项“掌上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做好政务新媒体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等工作,对日常运营不规范、信息内容更新不及时、运营困难的政务新媒体及时清理整合。(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融媒体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确定1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并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县政府办公室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原则上应在本部门内设机构中指定,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培训工作。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内容,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四)规范考核评估。对照省、市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完善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不断加大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考核并通报结果,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五)高标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着力解决内容不规范、数据不准确、概念理解有偏差、发布不及时等问题,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按时发布。(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各镇和县政府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的主要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开。
秦安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0〕82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天水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20〕107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1)2020年底前,对照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成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现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2)2021年底前,制定完成公开事项科学全面、工作流程规范高效、平台渠道丰富多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取得新进展。
(3)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项工作任务,建成全县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1.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照省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部门、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20日前)
2.编制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6个试点领域外的其他领域标准目录,待省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印发后,对照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和标准目录,结合本部门、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细化落实纳入县、乡两级公开事项目录。(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6月20日前)
(二)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3.建立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及发布管理制度。在公文类政府信息产生过程中同步确定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公开属性,尤其对拟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文件,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严格执行“主动公开文件印发实施后20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的时限要求,并建立主动公开文件台账,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20日前)
4.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制定全县统一的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立完善统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网络受理平台,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个工作环节,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切实保障申请人权利,维护政府公信力。(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5月20日前)
5.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文件解读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起草部门要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联合发文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做好解读工作,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政策性文件的解读方案或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拓宽解读发布渠道,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专栏,汇总发布政策性文件和解读信息,并在文件和解读信息页面设置互相跳转链接,方便公众查看。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闻网站等多种渠道,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信息,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回应、迅速澄清、正确引导。(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5月20日前)
(三)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6.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工作,为辖区所有乡镇和县政府部门分别设立公开页面。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0月20日前)
7.开设政务公开专区。按照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统一标准,在政务服务大厅及各分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自助办理等服务。(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5月20日前)
8.普及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等平台的作用,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县级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基层政务公开第一平台,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专题等形式,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乡镇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功能,便利企业和群众。积极借助县级融媒体中心的优势和渠道,依托五彩秦安APP、天水•秦安发布微信及微博公众号、秦安融媒微信公众号、秦安发布今日头条号,精准推送政府信息,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0日前)
(四)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9.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5月20日前)
(五)推进基层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10.立足直接服务群众的实际,通过政府网站、自助办事服务终端等渠道,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0月20 日前)
(六)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11.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使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通过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大喇叭等方式,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0月20日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时间节点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协调、推进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县政府办公室要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强调度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名单附后)要对所负责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进行督促指导。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序推进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办事机构、责任人员,各镇、各部门都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配备一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要加强培训,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结合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采用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要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县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考核力度,提高分值比重,每年开展一次专项评估,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