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莲花中队查获一起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当日16时04分左右,中队执勤民辅警在中山镇2公里300米处设置临时卡点,对过往车辆进行严查严检,一辆号牌为甘L3M777的小型普通客车在离检查点不远处停滞不前,驾驶人神色慌张,引起了执勤民警的警觉,执勤民警立即上前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随后,民警用移动警务终端系统查询,发现陈某某没有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经核实,该驾驶人承认自己没有考取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执勤民警对驾驶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对该驾驶人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消除了一起安全隐患。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