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社会责任感,秦安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联系秦安县交警大队,组织全县所有在册13名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社区矫正对象定期分批次上街开展交通劝导工作。

交通劝导期间,社区矫正对象对非机动车、行人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横穿马路、翻越隔栏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并认识到交通事故对自己和他人产生的危害,愿做遵规守纪、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驾乘,服从交通法规,做创城文明践行者。
通过参加交通劝导活动,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增强了个人交通安全意识,深刻反省自己以前的违法行为,表示今后要以自己的惨痛教训告诫家人及朋友,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抵制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牢固树立交通安全理念,遵规守法平安出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为城市文明建设“添砖加瓦”。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