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30日8时许,秦安县公安局精心救助一只误闯单位办公楼的猫头鹰并送其回归自然。
当天上午,在办公楼的楼道内,民警发现了一只小猫头鹰,在森林警察大队民警的帮助下,这只小猫头鹰被成功抓住,为其投喂了水与食物。经民警仔细检查确认,该猫头鹰还是幼鸟,身体未受到任何损伤,健康状态良好,具备野外生存能力,符合野外放生条件。随后,民警驱车带着猫头鹰到野外放生地点,将它放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猫头鹰,又名枭,属于草鸮科,是夜行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且是捕鼠能力最强的鸟类,一只猫头鹰每年可以吃掉1000多只老鼠,相当于为人类保护了数吨粮食。民警提醒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如遇受伤、迷路的猫头鹰,请及时联系林业部门或拨打“110”报警进行妥善救助。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