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动态 >> 正文

秦安消防依法拆除一处彩钢板建筑

发布日期:2021-04-07 16:38
来源: 秦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为贯彻落实天水市安委会《全市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有效遏制可燃彩钢板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彻底清除辖区搭建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秦安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责令对一处违规泡沫彩钢板建筑进行拆除,彻底消除该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


秦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辖区一酒店违规使用可燃泡沫彩钢板建筑,面积达200余平方米。彩钢板内的填充材料为聚氨酯泡沫,这种建筑材料不具备耐火和承重能力,属于B2级可燃性材料,一旦燃烧,将产生剧毒气体,不利于人员疏散。监督执法人员对其负责人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火灾隐患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并要求单位负责人立即予以拆除。在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耐心教育和指导下,其负责人认识到了火灾隐患的危害,并表示愿意配合大队工作,将彩钢板违章建筑全部拆除。


下一步,秦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坚决依法依规查处消防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采取联合执法等形式,坚持动真碰硬,严厉打击各类火灾违法行为,为辖区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编辑:庞贵琦 责编:杨建武 总编:武新平)



实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