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但是在如此之重处罚措施之下,依旧有很多人不为所惧、铤而走险,各种遮挡号牌的花招层出不穷!8月2日,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查处一起故意遮挡号牌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9时左右,大队民警在辖区蔡莲路进行“强担当,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巡逻至五营街道时,发现一辆停在路边号牌为甘D6G590黑色轿车的号牌上悬挂着一条蓝色的毛巾,疑为故意遮挡号牌,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据驾驶人交代,因怕违停被电子系统抓拍,于是想到用毛巾遮挡车牌号。最后,执勤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大队依法对该车驾驶人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秦安公安交警温馨提示广大驾驶人:要遵章守法安全行车,切勿存有任何侥幸心理,这些自作聪明的操作,不仅逃不过交警的火眼金睛,还都要接受严厉的处罚,大家请勿试验!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编辑:庞贵琦 责编:杨建武 编审:武新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