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秦安法院审结八件苹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在该八案审理中,秦安法院发挥司法审判职能,辩法析理,依法作出判决,对果农的权利进行了确定,有效维护了果农的合法权益,维护辖区经济的稳定与健康发展;同时承办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发现,所涉案件中果农法律意识淡薄,大都在交易苹果时无风险防范意识,只与果商口头协商交易苹果价格、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后,即按果商的要求将苹果装车,再等待果商支付苹果款,拖欠苹果款的情形经常发生。而一旦诉诸法院,很多果农无法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双方交易苹果的时间、价款、付款期限,甚至有的案件连果商是谁也搞不清楚,造成举证难、维权难的不利局面。有鉴于此,秦安法院在宣判的时同时向八个原告送达了简易《苹果买卖合同》,该合同将可能涉及的常用项目如单价、重量、总额、买方信息,以表格的方式列举出来,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可随手填写,方便简单,易于操作,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又对买卖双方进行了约束,堵塞了一些不法商贩的不当企图,也方便果农们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秦安法院要求八位原告将该合同样式向所在辖区镇政府、村委会转送,由镇政府、村委会向辖区内其他果农发放,规范苹果买卖交易市场,真正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编辑:庞贵琦 责编:杨建武 编审:武新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