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秦安县公安局秦南派出所加大巡逻力度,于2021年8月18日上午,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8月18日上午,秦南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至县城欣悦苑小区附件一铺面门口时发现有人违规燃放爆竹。民警迅速上前进行阻止,依法将正在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张某当场查获,并将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调查。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张某对自己在新开业的店铺门前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张某予以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所产生的垃圾全部清除。
秦安公安提醒: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秦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树立文明新风,强化安全意识,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编辑:庞贵琦 责编:杨建武 编审:武新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