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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人民法院莲花法庭:送法上门解民忧 服务群众暖人心

发布日期:2022-06-08 09:27
来源: 秦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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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秦安县人民法院莲花法庭干警顶着烈日,前往秦安县五营镇某村就地巡回审理一起宋某某申请宣告其夫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宋某某与何某某结婚多年,生有两个孩子,夫妻关系尚好,何某某勤劳上进,一家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然何某某不幸患重病,经治疗不见好转,卧床已近半年,长期处于植物人状态。后经司法鉴定:何某某无行为能力。

  受理此案后,莲花法庭首先从人文关怀出发探望了病人,慰问了其家属后再查案情,原来何某某父已于一年前去世,患病后由其妻宋某某与其母郭某某共同照顾,在通知郭某某参加诉讼时,郭某某对宋某某的申请表示不理解,担心儿媳取得监护权后不再照顾其儿子,与之发生争执,与法庭工作人员产生意见分歧,工作陷入僵局。
 


 

  为解决问题,法庭干警又联系村干部并通过郭某某亲房做思想疏导工作。从家庭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夫妻关系、继承关系、财产债务关系到监护人的权利义务的法律规定,以及本案判决后如何继续履行母亲、妻子的义务到如何行使在家庭中的权利等方面进行疏导,使婆媳双方心理得到平衡,随之就地开庭审理了本案。

  “群众利益无大小,就地化解纠纷暖人心”。在“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中,莲花法庭将进一步贴近群众,送法到家门口、田间、地头,让群众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暖与公平正义。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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