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涉案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工作,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贯彻落实,8月23日,秦安县妇联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向一名涉案未成年人父亲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这是县人民检察院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发出,具有督促未成年人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责任,配合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严格履行考验期内的限定性义务,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的积极作用。
下一步,秦安县妇联联合县人民检察院与团委、民政局、关工委、学校、镇村妇联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合作,探索组建“家庭教育指导巾帼爱心志愿者服务队”,将社会力量引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凝聚合力,努力对秦安县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形成全覆盖,为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体系贡献巾帼力量。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