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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司法局:调解普法双管齐下 标本兼治解民忧

发布日期:2022-09-30 15:19
来源: 秦安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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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一直以来是调解队伍的中坚力量,他们在化解矛盾、排查隐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人民调解员管理系统趋于完善,秦安县司法局积极探索新方法、新举措,将人民调解与普法教育相结合,把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与调处纠纷有机地结合起来,既巩固和发展人民调解工作,构筑起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又促进了普法依法治理,实现了人民调解和普法宣传1+1>2的功效,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出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秦安县司法局将普法与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法律素养相结合,在调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对居民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并要求调解员具备“三能力”,即“以法衡量的能力”“以法量案的能力”和“以案释法的能力”。调解员在基层调解过程中,不仅以事说事,调处纠纷,而且对案件涉及的法规进行细致讲解,降低当事人因同类法规再次违法侵权的纠纷的概率,从源头上断绝矛盾纠纷发生。同时坚持以法调解,不断提高调解员法律知识储备,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制定调解制度、调解流程,严格按照流程受理、调查取证、调解,坚持自愿、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履行居中调解职责,确保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使普法和纠纷化解工作齐头并进。
下一步,秦安县司法局将继续坚持“调宣结合”,把普法宣传贯穿于人民调解的全过程,坚持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把调解的过程变为群众学法的过程,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真正做到“化解一起纠纷、宣传一类法律、教育一片群众、维护一方稳定”。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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