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安县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2022年7月22日,张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与陈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刮撞,致使张某、陈某二人受伤,二车不同程度受损。张某经医院检查无需住院,陈某现已出院。
秦安县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受理此案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员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体谅。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某赔偿陈某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等共计30000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秦安县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自成立至今,充分发挥行业和专业优势,依法及时有效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可自愿向县人民法院申请“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进一步确保了协议的履行。在调解员的主持下,肇事方现场向受害方交付损害赔偿金,不能现场交付的,限时进行交付。
2015年以来,秦安县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共成功调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2286件,其中168件成功进行了司法确认,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超过2600万元,在保证双方当事人权利的同时,保证社会和谐稳定,为平安秦安、法治秦安建设做出了贡献。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