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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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税务:精准推送“不缺位” 兜底服务“不断档”
精准推送工作作为贯彻国务院延续、优化、完善减税降费政策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举措,兜底服务是精准推送工作的重要环节。近年来,秦安县税务局积极发挥基层税务部门的主观能动性,通过人工兜底精准辅导,确保精准推送不遗漏,各项税费政策贯彻到位、取得实效。 一是在收到市局下发的推送不成功纳税人缴费人清册后,该局第一时间按纳税人类别及专管员分类下发,由分局网格员通过线下“...
2024.01.02 -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公布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民政局,兰州新区财政局、民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兰州新区税务局,矿区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要求,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审核确认,以下3家非营利组织取得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免税资格,现予以公布:甘肃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甘肃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协会天水市甘谷县远志教育基金会请相关地区财政局、...
2024.01.02 -
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开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建设,是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构建分级诊疗秩序的重要举措。自2019年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不断探索,取得积极进展。为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2024.01.02 -
2023年全年空气质量简报
秦安县2023年全年空气质量简报1—12月,全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02,优良天数331天,优良率92.7%。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PM2.5平均浓度27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45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平均浓度1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14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均值1.2毫克/立方米,臭氧均值127微克/立方米。1—12月,莲花桥、葫芦河1号桥两个省控断面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叶堡(县级)和“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达到考核要求。土壤环境安全可控,...
2024.01.02 -
【秦政发〔2023〕122号】秦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秦政发〔2023〕122号 签发人:王龙强秦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天水市人民政府:2023年,秦安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方位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2023.12.31 -
1-11月秦安县国民经济运行情况
1-11月秦安县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一、全县财政收支情况1-11月,全县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51580万元,占年预算85523万元的60.31%,同比增长2.34%。一般预算财政收入完成28534万元,占市级确定目标33120万元的86.15%,同比增长8.3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869万元,同比下降4.89%;非税收入完成17665万元,同比增长18.47%。 全县总支出完成468526万元,比上年同期525739万元下降10.88%。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93158万元,比上年同期351727万元增长11....
2023.12.29 -
【建设用地批复】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卫—贵阳联络线管道工程项目(天水段)建设用地的批复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卫—贵阳联络线管道工程项目(天水段)建设用地的批复甘政自然资发〔2023〕630号
2023.12.29 -
秦安县市场监管局 开展“双节”期间民生商品市场价格检查
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连日来,秦安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双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消费环境,全力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价”护航。此次专项检查聚焦重要民生领域商品、服务价格,针对“双节”消费特点,以米、面、油、肉、蛋、菜、水果以及感冒药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和药店为重点场所,主要查看经营者是否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是否存在随意涨价、是否在显著位置进行价格公示、...
2023.12.29 -
2023年秦安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小麦)发放工作总结
2023年秦安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小麦)发放工作总结(见附件)
2023.12.29 -
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防发〔202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病毒感染(以下简称新冠)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2023.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