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全面禁止生猪及其产品跨地区调运的紧急通告

发布日期:2019-01-21 12:01
来源: 秦安县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
点击: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于全面禁止生猪及其产品跨地区调运的紧急通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切实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18〕第29号)和《天水市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天防重大指〔2019〕2号)要求,为全面加强疫情排查和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工作,严防其他周边市州的生猪及其产品调入我县,全方位切断非洲猪瘟疫源传播,现就全面禁止生猪及其产品调入我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调运监管,以最强的措施严防疫情传入
  (一)严禁从疫区和高风险区调入生猪及其产品。一是继续落实省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严管严防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工作的紧急通知》(甘防指办电〔2018〕8号)精神,严禁从疫区省份及疫区相邻省份调入生猪;严禁从非洲猪瘟疫情省份调入生猪产品。二是平凉市与庆阳市接壤、陇南市与四川省接壤、定西市与兰州市接壤,且庆阳市、兰州市和四川省均已发生了非洲猪瘟疫情,因此,平凉市、陇南市和定西市为高风险区,从即日起,严禁从庆阳市、平凉市、陇南市、定西市调入或过境生猪及其产品。  
  (二)进一步加强公路动物检查监管力量。310国道及304省道王铺、安伏、莲花三镇处设立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点,确保车车检查,所有可疑车辆均不放过,做到严防死守。各镇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严防疫区生猪及生猪产品进入我县。各临时检查点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进入或途径我县所有货运车辆必须接受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点检查,并对车辆进行消毒处理。发现违规调运的立即就近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劝返,并对货主及承运人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三)县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大上路巡查力度,发动群众群防群控。
  二、严格落实从业者防疫主体责任
  按照《甘肃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体系》和《甘肃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养殖、贩运、交易、屠宰等各环节从业者提高防疫意识,畜牧、食药监、工商、公安、林业等部门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于执法犯法、触碰红线,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生产经营主体,要依法坚决进行打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视全国及全省非洲猪瘟防控形势适时解除。


                 秦安县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
                 2019年1月21日  
实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