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甘肃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48号)和《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水市统计局关于天水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省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天人社发〔2020〕88号)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拟推荐兴国镇人民政府为甘肃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5月18日前向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秦安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一、受理部门:
1、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家园子广场)
2、秦安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领导小组办公室(统办楼1122室)
二、受理时间:
5月14日至5月20日
三、受理方式:
通过来函、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对反映问题者以及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四、受理电话:
0938-6521140;0938-6510943
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秦安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