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省级应急响应级别的公告》,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实际,经秦安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同步响应省级四级应急响应。
秦安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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