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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秦安县委网信办关于持续征集“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03 17:37
来源: 中共秦安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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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秦安县委网信办

关于持续征集“指尖上的形式主义”

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加强“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整治,规范政务应用程序、政务公众账号和工作群组管理,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秦安县委网信办设立“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举报渠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秦安县属地政务应用程序(含APP、小程序)、政务公众账号(含微信公众号、微博号、抖音号、视频号、今日头条号等)和工作群组(含微信群、QQ群、钉钉群等)等涉及“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有关问题。

二、举报类型

(一)强制使用类。中央、省、市级层面无明确要求,以行政命令强制推广下载、使用政务应用程序和政务公众账号等,限定用户安装使用率,强制要求定期登录等问题。

(二)滥用排名类。将政务应用程序的积分排名、在线时长等内部数据用于通报排名和考评;将政务应用程序、政务公众账号的关注点赞、网络投票、转发评论作为考核评价,评比评选的依据甚至通报、约谈等。

(三)打卡签到类。除安保、应急等特殊场景规定外,在政务应用程序设置打卡签到、积分排名、统计在线时长等强制性功能;在工作群组中,脱离工作实际强制要求打卡接龙、即时响应,随意摊派任务、索要材料等。

(四)“空壳”“僵尸”类。存在建而不用、建而不管、内容长期不更新(两个月)、与实际业务流程脱节以及使用范围小、频率低的政务应用程序、政务公众账号、政务网站和未及时清理的阶段性、临时性、闲置性工作群组。

(五)其他涉及“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的问题。

三、举报要求

1.举报时请提供截图等相关证据材料。

2.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身份及证明证据。

3.请勿就同一事项重复举报。

4.不得在举报内容中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举报主体承担一切因违法留言行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四、举报渠道

请将相关举证材料(含截图、佐证材料、涉及单位等)整理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举报邮箱qaxxcb@163.com,并致电0938-6521123说明情况。

针对举报事项,我们将严格保密,并及时核查处理相关问题线索,推动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取得实效。


中共秦安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

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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