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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 号  20250512007
标  题  关于流水号20250511003的再次留言
姓  名  群*
手  机  189****5499
写信时间  2025年05月12日
信件内容  回复流水号:20250512007:成纪大道辅导停车位机打收费凭条显示"收费标准:秦执法报[2014]22号文件执行!”既然不存在此文件,请核实修正,谢谢!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秦安县城管执法队关于网民反映

“停车位收费打印凭条有误”问题的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县委书记、县长信箱反映的“停车位收费打印凭条有误”的问题已收悉,我队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核实,现答复如下:

成纪大道辅道停车位严格执行秦价发〔201418号文件及秦价发〔20162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进性收费。由于工作失误,成纪大道辅道停车位机打收费凭条上“收费标准执行文件”显示错误,给您带来了困扰和不便,我们深表歉意,目前已经对其进行了修正。

如有其他疑问,请到秦安县城管执法队直接咨询或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938652766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秦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514

 

处理对象   秦安县信箱
处理时间  2025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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