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详细
信件内容 |
|||
| 流水 号 | 20250512007 | ||
| 标 题 | 关于流水号20250511003的再次留言 | ||
| 姓 名 | 群* | ||
| 手 机 | 189****5499 | ||
| 写信时间 | 2025年05月12日 | ||
| 信件内容 | 回复流水号:20250512007:成纪大道辅导停车位机打收费凭条显示"收费标准:秦执法报[2014]22号文件执行!”既然不存在此文件,请核实修正,谢谢! | ||
办理情况 |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秦安县城管执法队关于网民反映 “停车位收费打印凭条有误”问题的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县委书记、县长信箱反映的“停车位收费打印凭条有误”的问题已收悉,我队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核实,现答复如下: 成纪大道辅道停车位严格执行秦价发〔2014〕18号文件及秦价发〔2016〕2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进性收费。由于工作失误,成纪大道辅道停车位机打收费凭条上“收费标准执行文件”显示错误,给您带来了困扰和不便,我们深表歉意,目前已经对其进行了修正。 如有其他疑问,请到秦安县城管执法队直接咨询或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938—652766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秦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5月14日
|
||
| 处理对象 | 秦安县信箱 | ||
| 处理时间 | 2025年05月14日 | ||

信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