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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详细
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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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 号 | 20250423017 | ||
| 标 题 | 野猪残害农田,庄稼无法种植 | ||
| 手 机 | 150****5785 | ||
| 写信时间 | 2025年04月23日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县政府领导: 您好!我是秦安县王窑镇下湾村村民。近年来,因野猪频繁出没,我村大片苹果树、花椒树、玉米地、土豆地等多片土地遭受严重破坏,村民辛苦种植的庄稼几乎绝收,部分农户甚至已无法正常耕种,经济损失巨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此前,我们已多次向王窑镇政府反映情况,但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至今无人跟进处理。野猪已对农业生产和村民生计构成严重威胁,若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后续损失将更加难以估量。 野猪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村民无权擅自捕杀,但放任不管将导致更大损失。恳请县政府重视此事,尽快协调专业人员或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野猪驱离、抓捕工作,切实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和农业生产安全。望县政府急民所急,尽快介入解决! 若有政策补贴或补偿方案,也盼能同步告知。 盼复!望县政府为民解忧! 下湾村村民 2025年4月23日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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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秦安县林草局关于网民 反映“秦安县王窑镇下湾村野猪”问题的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县委书记、县长信箱反映“秦安县王窑镇下湾村野猪的问题”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了核实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向您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林草植被不断增加,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因没有天敌,我县野猪种群数量逐年增多,活动范围不断扩大,已有不少村庄出现野猪损坏农作物、伤害家畜、毁坏生产生活设施等情况,给农户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但野猪攻击性强,不能人为猎捕,自2023年7月国家林草局公布新调整的三有动物名录将野猪移除后,陆续在全县野猪种群数量大的乡镇开展野猪防控危害试点工作,下一步我局将指导王窑镇组建专业护农猎捕队队伍,采取猎犬围捕、陷阱、拉网、铁笼等传统的捕猎方式开展王窑镇野猪危害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由于群众自发猎捕容易发生野猪伤人事件,如果发现野猪危害农作物,可以采取鸣锣敲鼓、高音喇叭、放鞭炮、强光照射等方式驱赶,也可以在地边喷撒刺激性气味的农药和废机油、扎篱笆等方式保护农作物,也可采用刺激性气味的农药进行拌种后播种。 如有其他疑问,请到秦安县林草局直接咨询或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938—652215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秦安县林草局 2025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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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对象 | 秦安县信箱 | ||
| 处理时间 | 2025年04月26日 | ||

信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