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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 号  20250609002
标  题  教师暴力致伤学生
姓  名  王**
手  机  131****6987
写信时间  2025年06月9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2025年6月6日早上9点左右,我的弟弟王鹏杰,在秦安县魏店镇庞沟村庞沟小学被英语教师刘炜使用火钳击伤脚部,在血液流出鞋子后,校方才将我弟弟送至县医院。我在6月7日了解到情况之后,中午12时选择报警,并要求校长王锁军对我弟弟的情况做出解释,校长王锁军不予正面回复。7日13时魏店镇派出所民警在我家调查取证后,并未对含有血渍的鞋子这么关键的证据予以扣留。据我所知,目前该教师刘炜并没有被停职调查。我希望领导能够积极处理这种暴力事件,让我们的正义得到伸张。我的弟弟是一名未成年人,他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我承诺以上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我将承担法律责任。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秦安县魏店学区关于网民反映

庞沟小学三年级英语老师体罚学生问题的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县委书记、县长信箱反映庞沟小学三年级英语老师体罚学生的问题已收悉,我学区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开展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向您答复如下:

经核实,魏店镇庞沟小学教师刘某于66日上午第二节课(英语课)到教室开展教学任务时,看到学生王某杰在教室里玩耍(该班共有2名学生,另外1名学生当日请假),刘老师立即口头制止,并告知学生王某杰现在开始上课。上课中途,刘老师检查英语作业,发现王某杰未完成英语作业,由于刘老师责任心强,对学生寄予希望太大,但教育方式失当,顺手用教室中冬季取暖用的钩火棍(长约40cm、直径约0.5cm)敲打该生臀部,因同学躲闪,敲在了脚部,导致其脚面受伤。对此刘老师非常内疚,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学校立即和家长取得联系,及时将学生送到秦安县第一人民医院医治,刘老师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并悉心陪护。目前,王鹏杰已得到妥善治疗,学区和学校主要领导多次探望学生,确保孩子心理健康不受影响。对于教师刘某的处理,我们将全力配合派出所后续的调查工作。

下一步,魏店学区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坚决杜绝教师体罚学生的情况再次发生。

如有其它疑问,请到魏店学区直接咨询或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938-6211017

秦安县魏店学区

2025610

处理对象   秦安县信箱
处理时间  2025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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