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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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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 号 | 20260328004EB349D37 | ||
| 标 题 | 关于反映天然气通气难及违规收费问题的信函 | ||
| 手 机 | 151****1538 | ||
| 写信时间 | 2026年03月28日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县委书记: 您好!我是本县一名普通居民,现就日常办理天然气通气过程中遭遇的通气流程繁琐、相关单位变相乱收费等问题,特向您如实反映,恳请您予以关注,并督促相关部门依规处理,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此前,我在购买壁挂炉之前,已提前电话咨询县天然气公司相关要求,得知天水地区居民可自主选购燃气设备,秦安县内仅需设备具备正规售后资质便可办理通气。据此,我在天水麦积桥南建材市场自行选购符合要求的燃气设备,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后申请通气。然而在安装环节,现场安装人员告知需额外缴纳600元通气费用(售后安装费570现场已交),并称若自行向天然气公司提交申请难以通过,可将该笔费用交由其转交天然气公司,方能顺利办理通气。 我始终坚信政务服务依规合法,并未认同上述不合理要求,于3月28日(周六)前后,先后四次前往县天然气公司办理通气手续(其中一次有壁挂炉售后陪同),但该公司工作人员均以资料不全为由,拒绝为我办理通气业务。我多次主动询问具体缺失资料明细,要求明确告知办理所需完整材料清单,工作人员却仅含糊表示相关事宜由壁挂炉售后方知晓,未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导致我反复奔波补充材料,即便已按要求打印设备合格证、商家营业执照等全部相关资料,仍无法正常办理通气手续。 针对燃气收费问题,国家相关部门早已明令禁止,通气费、点火费、调试费等均属于违规收费项目,同时严禁燃气公司借助第三方售后机构,实施变相收费、搭车收费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我多次往返沟通、积极配合办理,至今仍未完成天然气通气,正常居家生活受到极大影响,日常生活诸多不便。 当前,群众为办理基础民生业务反复奔波却无果,而县天然气公司存在服务不作为、办理效率低下的问题,更疑似与第三方售后相互勾结,设置隐形收费门槛,以“不交钱不通气”的方式刁难群众,此举不仅违背民生服务宗旨,更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让群众深感无奈与寒心。 为此,我万般无奈向您提出诉求,恳请领导予以查明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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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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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秦安县住建局关于网民反映 “天然气通气手续繁琐、乱收费”问题的答复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反映的“天然气通气手续繁琐、乱收费”问题已收悉,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和四十九条之规定,秦安县天然气公司对具备资质单位生产的,具备资质单位安装的,在当地设立售后或服务站点的,且售后或服务站具有安装资质、配备合格安装维修人员的壁挂炉品牌,使用者或委托销售单位提出通气申请,提供合规性报告等资料的方可通气。办理通气申请时仅需提供用户身份证明、物业开具的用户与所述房屋所属关系证明、燃气表号、壁挂炉合格性文件及属地售后资质证明即可,在通气申请之前不以通气费、点火费、调试费等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对于您所反映的多次跑腿、资料告知不清晰、办理效率低等问题,我们深表歉意,将责成县天然气公司立即着手相关问题整改和服务优化,严格要求执行一次性告知,公示完整材料清单与办理流程;简化备案与通气衔接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加强人员培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收费方面,壁挂炉安装属于品牌方属地售后合理义务,其收取安装费应属市场调节价,我们无法依据界定,但在品牌壁挂炉申请通气过程中应提供相关证明性文件的,县天然气公司将秉承帮代办优化服务机制,积极协调其落实义务。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秦安县住建局,联系电话:0938—652127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秦安县住建局 2026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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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对象 | 秦安县信箱 | ||
| 处理时间 | 2026年04月15日 | ||

信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