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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消防救援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消防控制室管理强化值班值守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5-19 17:26
来源: 秦安县消防救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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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25506-2010)及《甘肃省消防条例》《天水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天政办发〔2022〕4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消防控制室管理,强化值班值守,压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

消防控制室作为建筑消防安全的 “神经中枢”,必须无条件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不得少于2人,严禁任何形式的空岗、脱岗。值班人员须依法取得中级(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无证上岗、证书过期或人证不符均属违规。

值班期间严禁脱岗、睡岗、替岗、串岗等违规行为,严禁在岗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每日须定时巡检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防火卷帘等系统,确保设备完好有效、运行正常,时刻处于有效防控状态。

二、规范火警处置与应急响应程序

各单位须健全消防控制室值班、交接班、设备巡检、应急处置、档案管理五项核心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与操作流程。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警报后,须立即确认火情,杜绝迟报、漏报、误报。确认火灾后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切换至自动状态,并拨打119报警,说明着火地点、部位、火势、联系人等信息,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有序开展初期火灾扑救、人员疏散引导等工作,并第一时间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火灾情况。

三、压实单位主体责任与强化日常管理

根据《天水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各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亲自部署、定期检查值班值守和设备运行等情况。消防控制室内应当规范保存建筑总平面图、平面布置图、消防系统图及逻辑关系说明、维护保养记录和检测报告等台账资料。对未按规定落实值班制度、人员无证上岗、擅自脱岗离岗、台账记录不全等违规行为,要落实自查自改责任,不断提升本单位火灾防控能力。

四、严把人员持证上岗与培训考核关

新上岗人员须通过国家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取得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人员顶岗操作。考试报名可登录“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网址:https://xfhyjd.119.gov.cn),按网站指引完成报考、培训及考试工作。

各单位须定期组织值班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与实操演练,重点培训设备操作规程、火警处置流程、应急疏散引导等内容,确保值班人员熟练掌握 “会报警、会操作、会处置、会引导” 四项核心技能。每月至少开展1次模拟火警处置演练,每季度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切实提升值班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五、强化监督执法与严肃追责问责

县消防救援局将常态化对各单位消防控制室管理开展暗访抽查、专项检查。对存在无证上岗、脱岗离岗、设备失效、台账缺失、违规操作等问题的单位,依法予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造成火灾事故及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秦安县消防救援局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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