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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周边禁止设摊摆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3-27 17:01
来源: 秦安县教育局 秦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秦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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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全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校园周边安全,规范市容环境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甘肃省校园安全保护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十项规定》等法律法规,秦安县教育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联合就校园周边禁止摊贩经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两侧200米范围内为流动摊贩禁售区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设置各类流动性小摊点、占道经营,包括但不限于售卖食品、文具、玩具、小商品等各类流动经营活动;校门两侧100米范围内严禁设置经营性占道棚亭、固定售货摊点。

现有在禁止区域内经营的流动摊贩、店外经营者,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7日内,所有在校园周边200米安全保护区内经营的各类流动性小摊点、占道经营者,必须立即停止违规经营,主动清理经营物品、设施,彻底撤离禁设区域;100米重点管控区域内的经营性占道棚亭、固定售货摊点,必须在15日内自行拆除并撤离。

对逾期未撤离、拒不整改或反复违规摆放的小摊点经营者,将依法暂扣违规经营物品、工具及设备,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罚款、取缔等行政处罚,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欢迎广大师生、家长及群众积极监督举报校园周边违规设摊行为。

举报电话:

秦安县教育局:0938-6521022

秦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938-6527666

秦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938-6526008

秦安县公安局:110

特此通告。


秦安县教育局 秦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秦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秦安县公安局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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