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和现代化生活品质之城,全面推进市容市貌、市场秩序、交通秩序、物业服务“四大提升行动”取得实效,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垃圾乱丢、污水乱排、摊点乱摆、车辆乱停、私搭乱建等突出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纵深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努力打造干净、整齐、有序、舒适的美丽新家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和城市精细化管理“百日攻坚”综合整治工作,攻坚结束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转入常态化、制度化、精细化管理。
二、整治范围:全县所有行政区域。重点聚焦主城区、城中村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宝兰高铁、天平高速、G247国道和城镇交通沿线以及河道水域,各镇全域。
三、整治内容
1.从严治理垃圾污水问题。全面清理各类存量垃圾,严禁非法焚烧生活垃圾、倾倒建筑垃圾。严查污水直排,全面封堵河道非法排污口。严惩渣土车带泥上路、遗撒、偷倒等行为。
2.从严治理车辆乱停乱放。合理施划车位,拖移违停车辆,坚决清理“僵尸车”。严禁随意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和健身步道。
3.从严治理广告牌匾乱象。全面清除“牛皮癣”,严格审批户外广告,依法拆除违规搭建、破损凌乱的店铺牌匾、伸缩棚架等设施。
4.从严治理市场经营秩序。合理规划早市、夜市及临时摊位,从严管理市场店铺和流动商贩,严禁沿街为市、倚门经营、占道摆摊等行为,清理店外乱堆乱挂物料。
5.从严治理背街小巷顽症。全力整治巷道破损、雨污合流、亮化缺失、杂物乱占、私搭乱建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扎实推进“蛛网飞线”梳理规整、入地改造,清除废弃线缆杆件。
6.从严治理违法违规占地。严厉查处随意侵占土地、违法圈占空地、任性建房建棚等违法行为,依法拆除乱建乱改的彩钢棚顶等各类违法建筑物。
7.从严治理破坏公共设施。加强公共设施更新管护,从严从重查处破坏道路桥梁、亮化绿化、广场河堤等市政公用设施行为。
8.从严治理小区公域痼疾。严查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整治电动车上楼、应急通道堵塞、消防设施不全等堵点难点。规范业主装修、文明养犬等自律行为,依法管控各类建筑工地和扰民噪声。
四、责任与义务
(一)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各镇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要分别牵头抓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农村人居环境、违法用地建设、道路交通秩序等本系统的整治工作。兴国、西川镇要按照“一街一巷一方案”要求全面整治城中村背街小巷民生痛点,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整治到位。
(二)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全县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商户、住户要按照“包街包巷包小区”网格化要求,综合管理各自划定区域,扎实开展清扫保洁,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管护公共服务设施,及时制止破坏行为。
(三)倡导全民参与共治。广大人民群众既是良好环境的受益者,更是参与者和监督者。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行动起来,全面配合整治工作,积极举报破坏环境卫生行为。
五、监督与处罚
自2026年1月1日起15天内,全县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应当自觉对照本通告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自2026年1月16日(农历十一月二十八日)起,全县有关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物业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各类行为依法处理。
六、举报投诉
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县住建局举报电话:0938-6521272
县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938-6522002
县自然资源局举报电话:0938-6521385
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938-4994000
建设美丽秦安,人人有责,家家受益!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团结一心、携手并肩,共同创造良好的城乡环境,为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加洁净、优美、文明、和谐而努力奋斗!
特此通告
秦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秦安县农业农村局
秦安县自然资源局 秦安县公安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