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水市配合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关于落实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环境信访件办理要求的通知》(天协调联络组发〔2019〕96号),现对我县已完成整改的18个信访问题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整改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秦安县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行政中心304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3日,共3天。
受理部门:秦安县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9-6532993
联系地址:秦安县行政中心304室
2019年10月11日
附: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办结情况
https://www.qinan.gov.cn/uploadfile/2019/1011/2019101103302152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