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甘发〔2020〕5号)有关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根据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就业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甘人社发〔2020〕83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安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精神,经研究,我县2018年以来已认定的扶贫车间在疫情防控期间跨省区调用原料和成品的运输,对其运输费用按照50%给予补贴。目前,已有26家扶贫车间申请运费补贴资金,经审核符合补助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发现公示内容与事实不符或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人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1、公示时间:2020年5月20日-2020年5月26日,共五个工作日。
2、联系单位:秦安县劳务输转服务中心
3、联系电话: 0938-6521659
附:秦安县2020年疫情期间扶贫车间跨省区运输费用拟补贴资金分配表:https://www.qinan.gov.cn/uploadfile/2020/0520/20200520052353257.xls
特此公告
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