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秦安县令
王 瑢
王瑢,字佩和,山东省莱州府胶州人。由监生报捐知州,嘉庆十年(1805年)分发甘肃,嘉庆十六年(1811年)三月至十八年(1813年)九月署理抚彝厅通判,主持调解抚彝与张掖两地灌溉纠纷,决定抚彝春灌,张掖秋灌,永为定例。后任岷州知州,抚彝民为王瑢立生祠。在岷州捐二千金,凿山开路,长30里,宽可容车,岷人立碑志之,称为“王公路”。道光八年(1828年)六月代理秦安县知县,次年离任。
抚彝厅:今甘肃省临泽县。
民国《临泽县志》卷九《职官志》,王存德修,高增贵纂,民国31年铅印本,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76年影印本。
道光《重修胶州志》卷二十七《列传七·人物》,(清)张同声修,李图等纂,道光二十五年刊本,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76年影印本。
道光《秦安县志》卷六《官师》。